中国口岸协会简介
中国口岸协会于1994年5月6日成立,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海关总署为原业务主管单位,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为指导单位,由与口岸业务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专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h1:1Ev8~8Yq,!3N
2016年10月28日,中国口岸协会在北京召开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会议选举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许立荣为会长的新一届协会领导班子。海关总署原党组成员、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原主任黄胜强同志担任名誉会长。协会常设机构实行会长办公会和秘书长例会制度。协会会员已覆盖全国22个省市,分别来自航运、物流、港口、贸易、船舶制造、铁路运输、机械制造、软件开发、金融等不同行业。 M1+6Pn1~50C9+,b
协会成立以来,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 V8;1f03;5AG3:9T
协会严格按《中国口岸协会章程》办事,贴近口岸实际,逐步形成了科学务实的办会理念。组织全国各地口岸协会和广大会员,坚持以“为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服务,为口岸有效监管和文明高效服务,为促进国际经济贸易和国际交往服务”为导向,努力发挥协会桥梁纽带、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开展各类活动。 F,+7fS,-3jI5,W
- 专题调研 w5!8xO,+5uz5+7j
遵循为政府管理部门服务,为企事业单位服务的原则,针对国家实时政策,积极组织各类小型研讨、调研活动,收集问题,整理问题,为政府和企业提出实时解决方案。曾参与“国家口岸检查检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调研工作,主要负责航空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撰写《航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管理情况调研报告》,并初拟《航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及相关条文说明。 c9!,zy8=5Av9?3p
- 信息交流 g9+,NM5=7PI4;60
通过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中国口岸》期刊等载体,积极宣传国家政策方针和各项改革措施,及时发布口岸发展动态,为全国口岸相关单位和会员搭建信息交流的平台。 v3+8ja2~4Qm6~2p
- 促进合作 W8~1ZE6-3rW,:5v
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承担国家口岸大型课题项目研究,并形成可行性报告;组织全国各地口岸单位赴境外考察;组织国内沿海、中西部相互交流和合作。 H,2rA67zG4!2j
- 编纂资料 X7~5wT9+2ot7!,n
编纂出版《中国口岸年鉴》、《中国口岸与改革开放》、《口岸工作文集》等,为全国口岸单位和会员提供系统、全面、实用的权威资料。 A7!5DF3+8mg6~7u
- 培训咨询 j9:6UP6;8Pl,~3d
为会员单位和进出口企业组织多种形式的口岸相关业务培训,以及相关企业的定制培训服务;协会还设有专家委员会,为口岸单位和会员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O6~3JK1~7UK1:7T
中国口岸协会将努力提升协会影响力、解决问题的能力、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探索创新,健全政府、协会、企业间的互动合作机制,做好对政府与企业的双向服务,发挥好桥梁纽带、参谋助手作用。 C7-4cE3+5I02-8H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Y6=,nr4-8N02=8M
第一条 中国口岸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与口岸业务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专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z4?4qg5.5GY5-90
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全国。 y3~5YT5?3FJ3:6l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和组织从事口岸工作业务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发挥桥梁、纽带、参谋、助手作用,为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服务,为口岸有效监管和文明高效服务,为促进国际经济贸易和国际交往服务。 A58vM2,Vn2+5u
本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l,;9AI1=6zV16x
第三条 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的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w9?2Ig2+2Uo,.8i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党建领导机关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 F3:4wN2?9LD1;9M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g7.,fl1-6yi8~1J
第四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W6!6A03-2WJ7.5Y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北京市。 L3!80x7!7eS1-2V
第二章 业务范围 s,;8KI4.,Jt9?4S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x79Py,+2NX5-4W
(一)开展口岸领域政策理论研究; m7?1tO4?2Ih8=4f
(二)开展协会间业务和信息交流; w2:,mb9-3Lc56E
(三)开展口岸工作相关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 L1;2aj3?7mB4:6V
(四)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或承办论坛、研讨会、展示会,促进口岸领域相关行业健康发展; A7=2TG,:7AY3.8q
(五)依照有关规定,创办报纸、期刊,编纂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J7;8bV9:2Mx7:2T
(六)开展口岸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K7=3NT,.1cu6=5L
(七)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F5+7PX1.5Gk,=4d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u2!1ED8~9lz2?,H
第三章 会员 E3;7Ir7-6yD6-4G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01.3Ao7?50r24u
第八条 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P,:7BN6=2YA5=9R
(一)从事口岸工作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科研院所等; d3-2eM6.3Zu3=5Z
(二)热心口岸工作或有影响的专家、学者。 Z7;6mR9~7Fa,!7F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J3:8dp2-3uN5+1l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w7!2ce5?9Qb1?2K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u7!,sB8~3dP5+9R
1.单位会员提交单位简介、营业执照或相关登记证书复印件; X6.6qA13BN,+2C
2.个人会员提交个人简历。 p3~7mS8;,jo7;,A
(三)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讨论通过; U3.7Dt1~90R5?3q
(四)由本会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M3.90W9?,li9-,F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B31BO7~5uM9?5u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A7?2MX12Xn,+5Y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W8-4MR8+1nH3:2a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F52EY5.6Tp1=7x
(四)退会自由。 t8!9Jn570M6-5e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E4-,cP,?2NY9;7G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Z3=3pg7;2Az8-,n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g2!4fe7;8NN9+7P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k9-5bq5-8zZ6~,h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f7.2Oz26uO7.3b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p9=7lZ4-8yG6=6m
(六)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P5~2zw7.,ng4:3I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Q3;1iB1.9mL7;4u
(一)警告; c8!70R7?3Hi7-8e
(二)通报批评; o9:6jN,:9CC3;1m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F7!7IU77QC7=9D
(四)除名; K56ay8-1ij,:,f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a,9Oo5:8uJ5+3b
第十四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a8.5Sz4-8Yn8;8W
(一)连续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T5?3Gt8+4Ow9=5Z
(二)连续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V6!2qX94pE7:5l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q6;9cK5!7eo7!5y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h8!6lv1=9LA4+5V
(五)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 V4=8OQ2.5GQ9~8o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S4:5Eb89Vy3+,T
第十六条 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J,+6BC2?2xF5~8H
第四章 组织机构 v,:9hW8-9Qz39K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b4;7pv9!,yF8;2w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l3.4R05:,jd5:7d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04~,BR,~6oh3-7o
(二)决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j59ie9.3gc2~2B
(三)制定和修改会员代表、理事、监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报党建领导机关备案; v7!8cs8.,yZ3?8C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N2,wD2~6DR2.4p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q,-,pG4.9QV4?4M
(六)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r1=3nl47Qp7?2q
(七)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 V7.2jp1~4YP1=8A
(八)审议监事的工作报告; l,;3Ne6+7Le7;9d
(九)决定名称变更事宜; z3;6YA89Ll8=,f
(十)决定终止事宜; H9;9CM3!9xh7;4B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D,.7OY92uV,~3x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 5 年,每5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O9~4WW7+5qc1!2y
本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20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代表。 h8~3oS22oy,!1A
会员代表大会应当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T3=5BT8?1iv5,I
第十九条 经理事会或者本会50 %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C27Eb3-1KO,?2L
临时会员代表大会由会长主持。会长不主持或不能主持的,由提议的理事会或会员代表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 i8:5sK7?4Vk23g
第二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e79be5.6bq7-,c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本会终止,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N8;6L01-7TR4;6F
(二)选举理事,当选理事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代表的1/2; d4.3ZB4~5jS4-9O
罢免理事,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投票通过; R7!3oH3-8IB4:1l
(三)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o3+2fX1+1YJ4.8q
(四)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 E2.3ir7-,fA8.8W
第二节 理事会 U7?5DY6.6HI48G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u7?7xj4-6JF6=4K
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150人,不能来自同一会员单位。 03?,Fr6!,nz5~,D
本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r1~,ZP4!5Oq18J
遵守国家法律, 坚持党的路线,政治素质好; f4?4rl3~3Pn98b
热心口岸工作,在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力; l8;,xa6!3kb8=8V
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O53ip9?7VR2~2O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n,;2VZ6.,Ji6+6w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a5~2zK36cf5~1y
第二十二条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 O4=1fq7!3DY2~4M
(一)第一届理事由发起人商申请成立时的会员共同提名,报党建领导机关同意后,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u8-8Ue9?4YU5-5I
(二)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 6 个月,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W2;7tZ5.6Sn,;9m
理事会不能召集的,由1/5以上理事、本会党组织或党建联络员向党建领导机关申请,由党建领导机关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A6+6D08;8Zy9?8u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2个月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 f3+,wr4!1FI5.9V
经党建领导机关同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理事; I2+9Tn9?5gX,.2X
(三)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1/5。 n8?5cC7-7Zm7-9k
第二十三条 每个理事单位只能选派一名代表担任理事。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单位同时为常务理事的,其代表一并调整。 M5~1GE4.6KQ2=4g
第二十四条 理事的权利: K9.9zI9+4IP79Z
(一)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x,=8KP86aO6?6t
(二)对本会工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n7?7lV6:9fY,.2n
(三)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 K3!9bv1;8kX1?5P
(四)向会长或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 N4-3VT21Jo,:9m
第二十五条 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利益,并履行以下义务: K23VX2~6Sk8+2a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 V8.1rK1!4YG2;,D
(二)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k8=2Ro3.9Wh4+2V
(三)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g2-,0R4+6lo7=8r
(四)不从事损害本会合法利益的活动; J3-7Xh96FG8!5E
(五)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会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U4=8tQ9.6UX3;3G
(六)谨慎、认真、勤勉、独立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 T5.7jj,!8cf3+4z
(七)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A1~6PS3?6cq5!5O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P5:1Vt9:9PD3:4H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G8;4Io,~7sl9-3F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 x1:1tL2~7gU7.1x
(三)决定名誉职务人选; c9+5pj2=7BB54C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o3;3wl3=1ml,;,S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Q8;9ae41GV4!4h
(六)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 X8;2dN6:3cK9?8v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L3~8HO5.1ER7;9F
(八)领导本会各所属机构开展工作; 06;7ym2~2cK5!4l
(九)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D9;4yb9?1ZU7~5r
(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g8!8pe4.4lC1.,H
(十一)制定信息公开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重要的管理制度; K8~3RF6=3dy5~5t
(十二)决定本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05-2Yj5-3AI7?,V
(十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i8?6iN7+2Gd,6z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 A3-3RI8!4UF1:3v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W8.9ue1-8wu6+,O
理事3次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V2?7id3=4LB8!6i
第二十九条 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P7!9GA4+2gl9!9j
负责人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 l,-6FU6~4KI,8P
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 Q79pC1~3YV3.8R
第三十条 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按得票数确定当选人员,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总票数的2/3。 X1?5vZ4~3qb9.2v
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通讯会议不得决定以下事项:(一)负责人的调整;(二)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Y4:1jy3?,qZ78w
第三十二条 经会长或者1/5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D2+3bo8!6J034l
会长不能主持临时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g,=9Tc6~3ph42u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A8;6Xc5~5st6-9J
第三十三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为51人。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四、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V4+1pn6=9kP,-4G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相同,与理事会同时换届。 c5=1DC1+6pd5.5l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L2?6ik,1Ln8-8P
常务理事4次不出席常务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常务理事资格。 m3=3Ee5-5ij5.3P
第三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6个月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t8:7gX2.1Qg8.9J
第三十五条 经会长或1/3以上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b7~8Bq9!7bV3=6D
会长不能主持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1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y2;2MC8=3pc5?,y
第四节 负责人 N7-1IR9!4II91i
第三十六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1名,副会长15-23名,秘书长1名。 k,.8lY3.2CQ1.1o
本会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j5?2Iq5=8NI7;9P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U5-1zm9+6Bf,!6B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x4?,hg8.,HL,~1W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在本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M8~7Pr3!7Nf1?4w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责,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Z3+6qw5+2Ti3:9n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a2;3aa9+9yP45B
(六)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s5+,an5~5vC3;5o
(七)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U45Yp2+20l6-6D
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并不得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 e6;,lY,.3CO5!8j
第三十七条 本会负责人任期与理事会相同,连任不超过2届。 O8.,op1.8JD4~5X
聘任或者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任期不受限制,可不经过民主选举程序。 s2;6zZ6?5lb5-4r
第三十八条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j4:6tD9:5qD,!6a
因特殊情况,经会长推荐、理事会同意,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不得任本会法定代表人。 m9?2Px2;,ph9!2H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j95le4:1jb5=8M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O3~2SF4-6nj9-9y
第三十九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负责人被罢免或卸任后,不再履行本会法定代表人的职权。由本会在其被罢免或卸任后的20日内,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S6-7VJ3.9em6!,R
原任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本会可根据理事会同意变更的决议,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d9?6aS1!8ky,=1u
第四十条 会长履行下列职责: M4~9uD6:7oV1.3b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E8?8df56qX3;5j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01:6OI8?7Mq6!1f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 H8-7Vh7=1Mg,.7r
会长应每年向理事会进行述职。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委托或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推选一名副会长代为履行职责。 n1+1IZ,+6yE1:3d
第四十一条 副会长、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责: d5~3Dq6~6ts,;8v
(一)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e3.5OH42vm5~5d
(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g,?6Po13oJ4:9k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 0,:3MB2-4jt2:3O
(四)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h6~9Ly9+2pN8.4M
(五)拟订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u2-5LF9-6qL5~9X
(六)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d3~1oT8=2Th1?6D
(七)拟定内部管理制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D6-7Bf5=,yN8?4N
(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u2!8Kt2!5zW7?,p
第四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纪要。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出席会议成员核签。会议纪要、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或备查,并至少保存10年。 Z72FN58Lo4!1g
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在20日内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经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通报或备查。 y,?5jR1-7jt4-9G
第五节 监事 V5=9Mu2!4xr7+8x
第四十三条 本会设立监事3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b8-5Vh7;1SD9;9i
本会接受并支持委派监事的监督指导。 A,7mZ,?1Nm5-6V
第四十四条 监事的选举和罢免: V8~4Jx3!3Ot1!8j
(一)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D7.8VQ4+2bd99L
(二)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 J2-5az3:6Cg4?7c
第四十五条 本会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本会的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Q6?3nz3.4Cw8.3G
第四十六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j4~4qi38DC6~3V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B4-9km35gu1+4h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e8.8ys3-3VT4=3w
(三)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D5:6RG6?4gU7.8u
(四)对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 s2!5OH2+3kw7-3u
(五)向党建领导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y1?,Pu9~9pG9!3u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审议的事项。 H2:9JI,~4gW5~3j
第四十七条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x2=70X45AX5:9W
第四十八条 监事可以对本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会承担。 g4?7Lr,+7yn8+,y
第六节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C6.3jo4?1Zh610
第四十九条 本会在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登记证书,在本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f8+,HK2!4Is8:,D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冠有本会名称的规范全称,并不得超出本会的业务范围。 W92bH71kn2!8b
第五十条 本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H2;2YK28me5~6U
第五十一条 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不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不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并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处”、“办事处”等字样结束。 t2~2zj7~4Gx9.6J
第五十二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r1?7aC8+1UD6+1f
第五十三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财务必须纳入本会法定账户统一管理。 d1:5Jq8=7ka37t
第五十四条 本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有关情况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U1-7wi5;8QU6~2D
第七节 内部管理制度和矛盾解决机制 C1-7qg7=5PM8:5f
第五十五条 本会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管理规程。建立《会员管理办法》、《会员代表选举办法》、《会费管理办法》、《理事会选举规程》等相关制度和文件。 h1:8Ih36Jg3?3L
第五十六条 本会建立健全证书、印章、档案、文件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将以上物品和资料妥善保管于本会场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R4~,Aq5=7Js6-7T
第五十七条 本会证书、印章遗失时,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在公开发布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重新制发或刻制。如被个人非法侵占,应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 D3-7nG4-4RK4;,A
第五十八条 本会建立民主协商和内部矛盾解决机制。如发生内部矛盾不能经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 V6!30n2-7UH5!3a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y8;1Jl,1PA3.9j
第五十九条 本会收入来源: v6-,MC9?8Wz8:5d
(一)会费; m8=5Fx2~6az8:4y
(二)捐赠; X4=9yr9;9iE7;,d
(三)政府资助; C3;9WE,.1Du3+2q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提供服务的收入; O94SD2~80K6+1o
(五)利息; y7;4aD,:5bG,1s
(六)其他合法收入。 N8.5m07-9ux9+7l
第六十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j3:,jq2?,dN72C
本会开展评比表彰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R2~8Mo1!6ia8+3U
第六十一条 本会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非营利事业。 c5+7pV5;1cH,-4E
第六十二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b3?6Oj7=1YS4.10
第六十三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n4?2nd8+4vd5=5e
第六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x9!5ZD5:8nX4:5i
第六十五条 本会重大资产配置、处置须经过会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 n2:6QG,:1mB1-7b
第六十六条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社会团体遭受损失的,参与审议的理事、常务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常务理事可免除责任。 l8,wO2=1MI9-2e
第六十七条 本会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a98jA57Ic,+5n
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本社团发生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社会团体发生违法行为或社会团体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a2=5sW8?1vX9;,W
第六十八条 本会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本会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z32uF9-6Fd8:7s
第六章 信息公开与信用承诺 g,!,T08:2tv4+,c
第六十九条 本会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信用承诺、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可提供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等信息。 B,~2mc9;5eu1?3x
本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任命或指定 1 名负责人作为新闻发言人,就本组织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新闻发布内容应由本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审定,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d9=,YX2+6qx5:2V
第七十条 本会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x7;7ym4+,OO4?1M
第七十一条 本会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等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信用承诺内容。 n8?2Vd1;2GD7=3d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w,=5bN6!1Qp4+3i
第七十二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p8?4Sr3~3lk2.5m
第七十三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经同意,在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J7;6MZ1~8JD1;8X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C3?6dT62wM6!80
第七十四条 本会终止动议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提出,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y5!4YA6.1pf,,y
第七十五条 本会终止前,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c6?2uc4=9jJ,.5g
第七十六条 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D7:,My5~3hQ7=1J
第七十七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党建领导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 H,1di6=9pG9+9o
第九章 附则 M3-4DZ9.8TJ2:9y
第七十八条 本章程经 2018年4月26日第五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l2=1zw8+,Vk48W
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x9;5gR6.9JZ9:1T
第八十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M,.6hW,6OO3+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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