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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茨海默病防治协会、国际老年痴呆协会中国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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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茨海默病防治协会于2015年4月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原院校长顾方舟教授、上海药物研究所唐希灿院士、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盛树力教授、卫生部北京医院许贤豪教授、北京交通大学生命科学及生物工程研究院王军教授、北京协和医学院王虹峥教授等国内知名专家、院士联名倡议成立。这是我国唯一一个国家级全国性的阿尔茨海默病科技法人团体,经民政部直批成立。协会前身是中国科协国际部下属国际老年痴呆协会中国委员会(简称“中委会”,为国际部所属12个中国委员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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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茨海默病防治协会、国际老年痴呆协会中国委员会网站详情

阿尔茨海默病防治协会、国际老年痴呆协会中国委员会简介

阿尔茨海默病防治协会于2015年4月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原院校长顾方舟教授、上海药物研究所唐希灿院士、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盛树力教授、卫生部北京医院许贤豪教授、北京交通大学生命科学及生物工程研究院王军教授、北京协和医学院王虹峥教授等国内知名专家、院士联名倡议成立。这是我国唯一一个国家级全国性的阿尔茨海默病科技法人团体,经民政部直批成立。协会前身是中国科协国际部下属国际老年痴呆协会中国委员会(简称“中委会”,为国际部所属12个中国委员会之一)。协会现任理事长是留美归国学者,北京交通大学生命科学及生物工程研究院顾问教授王军博士,常务理事由13名业内著名专家组成。目前,协会个人会员1000名以上,单位会员 8 个。协会主办期刊为《阿尔茨海默病及相关病杂志》,于2017年8月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创立。现设有阿尔茨海默病中医药专业分会、神经认知专业分会、影像专业分会。 F5.,cK7.3LI5+9Q

协会由全国有关的科技工作者、医务工作者和热心老年期痴呆及相关疾病工作的社会工作者、社区人员、志愿者、患者家属和群众所组成,在老年期痴呆及相关疾病的诊疗、防治、咨询、服务、培训、科学研究、科技合作和国内外学术交流等方面很好地发挥组织、协调、服务、管理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在国内享有较高的声誉。 G2?9ce4.2WC7;9j

协会提交的送中央书记处“加大科研投入,完善保障机制,加快推进我国阿尔茨海默病防治工作” 的专项报告,及在人民日报内部刊发的报告《内参》,受到中央领导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向国家人力资源及社保部报送的建立“失智老人照护师”职业申请,被批准进入国家职业大典。2017年协会组织的系列“全国失智老人照护师种子选手技术培训”培训了百名工作在照护一线的技术人员,受到广大养老机构、社区、家属的一致好评。举办的“全国照护论文大赛”,吸引了全国各省市的照护者、家属、及轻型病人的积极参与,有30名优秀照护论文获奖,得到各省市民政部门、卫计委的大力支持。协会接受国家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委托的执行项目“中国阿尔茨海默病标准名词(中英文)审定”,标注了1500条专业名词,由国家名词委在2018年颁布,并将在全国统一使用。 m4.3RB4~9CF,-7l

协会每年定期举办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不断加强我国阿尔茨海默病及相关病学术交流和学科建设,引导专业力量提供失智老人社会服务,每年在全国20余省市自治区举办科技周和科普日宣教活动,近20万老人和社区群众受益,促进了失智老人服务的社会化。协会已经加入“全球阿尔茨海默病研究国家行动计划联盟(WW-ADNI)”,组建了一支具有较高临床研究水平的专家团队,目前正在与世界27个国家的阿尔茨海默协会及学术组织共同制定阿尔茨海默病的早期诊断标准,同时,在涉及该病的诊断、治疗、照护方面即时获得最新的科学进展信息。以此为基础,协会在全国组织开展了系列“全国阿尔茨海默早期诊断及干预培训会”培训了80名骨干,普及最新专业技术,提升专业技能。 K69lB9!6fZ,=40

经中国科协批准,协会2015年在人民大会堂表彰了我国阿尔茨海默病防治领域有重大贡献的7位科学人物,人大常务会第十届副委员长何鲁丽女士亲自为7位科学家颁奖。 f8~8xL47me2=5n

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建设中国科协重点技术领域专利信息库,服务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协会组织百名专家根据专利信息源遴选产业发展急需的先进技术,翻译标引技术文献,精深加工本专业领域的技术文献2000多条。协会还成立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有中、英文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及时便捷地传播科学知识和信息,正确引导网络舆论,及时阻拦伪科学谣言,充分发挥医学科技社团的作用,推动科普信息化建设。 i7=9QR9?4vX2?3s

协会宗旨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一切热心于防治阿尔茨海默病及相关疾病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医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患者家属和群众,以推进阿尔茨海默病防治事业发展为宗旨,积极促进创新研究,推广先进的防治方法,加强科普教育、咨询服务等方式,为患者服务,为老年人服务,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加强国内国际学术交流和学科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失智老人社会服务,促进失智老人服务社会化,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q,!3QL8~9EQ,-8s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琨莎中心1座1302室 E7=3Sz2.9px1!7p

国际老年痴呆协会中国委员会简介

2020年04月07日 k5.2sj1-8tz4!2S

国际老年痴呆协会中国委员会自2003年9月由国家科技部和中国科协批准成立,其宗旨是吸收和组织全国的老年痴呆科技、医务工作者、开展国内外的学术交流,向社会公众进行防治、照料老年痴呆的科普宣传教育,向医院、企业、药业集团提供医疗咨询服务和综合性信息,并直接为老年痴呆病人及其家属服务,促进我国老年痴呆研究、防治医疗与科普水平的不断提高。 D2:2ZT2:,tR9+6z

ADI-China组成人员,均为目前国际国内著名的AD方面的知名专家、学者、医生,具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和权威性。他们中有中科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有研究员、教授,他们所代表的多个国家一级学会、医院、大学、科研院所,均是ADI-China的联系单位。 i,=8Ys4:7rt1?7w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发展,危害老年人健康的疾病-----老年痴呆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这种集身心、神经、精神及社会各方面问题于一身的主要疾病,已成为继心脏病、肿瘤、脑血管病之后的第四位威胁老年人健康的疾病,老年痴呆将成为21世纪人类的主要杀手之一。 l7!5UT9~1LP7!8T

ADI-China团结广大科技、医务工作者为广大的老年病人和家属服务。提供为老年痴呆及相关疾病的科学预防、临床诊断、治疗,应用药物开发,医疗保健用品研制和使用,为医务人员提供进修深造的机会,为陪护人员提供照料服务的教育,为疑难危重病例提供专家会诊,为社会各界朋友构筑医疗咨询平台,通过五月科普宣传周、九月世界痴呆宣传日、运用多种媒体宣传科学、普及知识、防治痴呆、造福老人。为企业、集团宣传形象,展示实力,充分运用ADI-Chin的科学资源,推介优质服务和产品,使企业能得到更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更加发展壮大。 T1~5Bj9!4rx8!5j

ADI-China热忱欢迎有志于预防和治疗老年痴呆及相关疾病的各界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医疗单位、医药生产企业、科研院所、集团、公司加入到我会中来,成为团体单位会员,扩展联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智力资源,为攻克老年痴呆科学难关而奋斗。 a2-4RM36bV1+3w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琨莎中心1座1302室 t3+6sU9.9mZ1;7w

协会章程

阿尔茨海默病防治协会章程 u6~6CH39tz6~2A

2016年08月22日 M7!3qo,-7eF2;8M

第一章 总 则 F9!,hn3:,pE9.7p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阿尔茨海默病防治协会,英文译名:China Association for Alzheimer’s Disease ),缩写为:CAAD。 g1?5xU5.9cL3~,t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我国从事阿尔茨海默病研究的专家、学者,科技工作者和热心关怀阿尔茨海默病防治工作的社会工作者、群众及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国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x6+,rE8!3nf2!8y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一切热心于防治阿尔茨海默病及相关疾病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医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患者家属和群众,以促进科学进步,改善民生,推进阿尔茨海默病防治事业发展为宗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国际学术交流和学科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失智老人社会服务,促进失智老人服务社会化,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E2-3EI9-8Re76n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p2.3xn8?,BW3!8t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北京市。 d7;3I07+2Fs4;7F

第二章 业务范围 b9.8nK9~,OR1~7S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E6;,0a1,yB3=4d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老龄化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阿尔茨海默病防治事业的发展; r3+3em1!3wf4;7L

(二)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及相关疾病的调查研究,就有关方针、政策等问题向政府提出建议; v3.4DL8.1up6.9N

(三)针对阿尔茨海默病及相关疾病,协助政府制定国家战略防治计划、咨询服务计划,开展预防知识的科普宣传; K2:7tU3~,bP8.,y

(四)加强与世界各国及港、澳、台地区阿尔茨海默病防治组织之间的联系,积极开展国内外的学术交流合作,推广科技成果,借鉴国际成功经验,促进我国阿尔茨海默病防治事业的发展; U,-2cW8+8Mc,;1w

(五)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单位会员之间和个人会员之间的关系,积极反映会员合法诉求; R37TJ8!9cU7!3J

(六)定期或不定期地运用研讨会、论坛、交流会等形式,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组成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预防、诊治和康复的会员队伍; T4.5mu,1Is9+3g

(七)贯彻失智老人照护标准化建设的工作部署,配合开展失智老人服务机构标准的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 E7=70L1~9py7,A

(八)依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开展职业技术等级评定、和服务机构专业人员资格培训,促进人才队伍建设; o5:2RU8~7tP5.7A

(九)开展本专业项目评审,职业技术标准评审,技术文献的编审; I62Qj8~5IJ88u

(十)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发展需要,举办本专业范围的技术展览会; q9-6nX79pG9:5D

(十一)依照有关规定,建立网站,编辑出版文字版、电子版刊物、网络音像制品及有关书籍; w6:5ul7+4cw2!6w

(十二)承办政府部门及有关组织委托的事项。 C9.5Lz6?7lJ1:4h

(十三)承担阿尔茨海默病国际组织委托的并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任务和项目。 b,;6YG29hX73W

第三章 会员 k4~6YV6=5iL3~5M

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g46ez56zi7-,E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K7-4PD6=1Im7.7K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y4~7ML4+2mM9-9W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o2~1Qp7!5kO9.2c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K9=3P07-,zl3?4x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J5:5Wj96fX2:5m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s7:6PZ5=8VJ5;,B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f,7ID4;8bB4;9F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E9?4Yc2?5oJ,+3V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o96gV4-,mT6;4X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S1!7nQ4?2TL4-7g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Q,.4KP3=,hB7+5i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r,3kT71EX,4y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f4-2we2=8IY1~9l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J6=2Em6=6J03~5W

(五)有参加本团体学术活动和受表彰、奖励的权利; y5-8ym8:9RT5~2X

(六)有获得本团体有关刊物、资料和服务的优先权; r3!1Ey8.1QA,=3Z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z4+9ME4~9VM7:2k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k7+4NL,-2Sm6+4J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B9:5zy9?9kX3!2u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f6:6g07;6MH3~,F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N4!,kM,!,AA7=5S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p5=10S7+3ml1?9Z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i3;1il2!7SD6:8d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履行会员义务,视为自动退会。 z,!8pP4;6sK4.7Z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I2:5Ee,.1bg3-6s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X8-,nW9?,TF3=1X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h1~1hJ9=8zf9.7z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b5?1ay4~3Tu6~4R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s1:3uE1;4ty,!5x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c,!,PI3=2mW6+3N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v6-1fh3:6DJ5?8m

(五)决定终止事宜; h5;2hY2-9ZQ,=1Z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J,6Xk4!4zk6:,f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a5.6ch,+,UF4.,I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b7.,aG6?3uL1+,t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O7;3Gs5+6xn4?4E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G6:6qE6.7EF9.3o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K29qf7+1Wt9-5p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r1~6if4-6hA3~,c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I5+6Pr9;1FE6+2p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E,:9Ya9:1Jj6=2p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A5-8BD91uZ94Z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M3+9nq9!3dk7;3K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I8:2Xd,.5uu6?3Q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x9;1CU5-2sd8+3K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K,.1hv17oL9.4Y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K1~1bx2=6GO1.3R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W4!5mn4!7TH9~5A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G7!,oy6!,sY3;3w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 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Y9;,Iv4~9GO3+4K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G5=9cg1~3Af1+,r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W6~4De,+4EA4.8M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y7!9MC5=7Zw6;1u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b7!2LO,?7OB9-1k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s6;7Cj4+3sR7;8E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S6~2Ao5:2Br98Y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r3-9wV7+8T06-6Q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i8.1RJ6+4Se5!4K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U3!3FZ3;6sj52c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p,!8qY3~4Uz6!7B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K8?2LR9.7bh2.3K

第二十七条 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o3-60S5;8nY5!4u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Z,;4fb51gz1=,g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O,.7ou4?70F6:2l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J6?4ft4;5or4+8x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X6?1pR2=6UL3;2w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g25qR3=3dY4?9S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T9;3Re5:4Zb49t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m2-5YO4:6Oe7~6b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L2+1If7-40N3?8g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H8-2NM6.8qJ7.4W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p2~6Gp2;1zs3~5H

第三十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01-9tY8-9wL3!9C

(一)会费; I1?6qr9-7RR5:4i

(二)捐赠; o2-4VA79oL3-3H

(三)政府资助; J45Bs1~7Eh3?1u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l,;7ww2:2Im,~5u

(五)利息; L3=6CD9-,os4-,K

(六)其他合法收入。 y7+1np2;5MD94g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d7;2Oc7?2RE6=4F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I1~6Na5.4iR1:9A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T2~,hD6!4xo7-7Z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 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y8;3lb36bQ2:6b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q1-7aY4?4kA8~5Z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认可的审计机构组织的财务审计。 e71xy59Yv61G

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j,.2rN3=,rT49q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G8.9Ih7=1ks1=1G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H7.70p2-7Em4=9Z

第三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v6.5hB,.7FO1+3P

第四十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同意,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X2?1aY2.5cD6?1C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Y5.8oK7=2Ks4?6i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n1!3ei41wo6+6j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04!,VR3?4EF2~5w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y8.6a09;6dy5=3V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a2?8gS,:9tv5:3s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l5:40D,-9Ie9-8V

第八章 附则 j2-5vc3.2Zl5-,j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5年2月8日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E6!,jN,.1Xk1?3Z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u3-2Uo6+7JD7;1M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m6+8EM8.9PT1;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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