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郭楞蒙古自治州地处亚欧大陆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南部,全州行政面积48.27万平方公里,是中国面积最大的自治州,号称华夏第一州。巴州中级人民法院设在州府孔雀河畔素有梨城之称的库尔勒市。 G3+5mr5:7Ji94l
巴州中级人民法院共辖管着8县1市9个基层人民法院,中级法院设定编制为90人。内设庭室15个,分别为立案庭、执行庭、法警支队、研究室、行政办公室、监察室、审监庭、政治部、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调查室、督察室、刑庭、书记员管理处。院领导7人、书记1人、院长1人、副院长4人、政治部主任1人。业务庭室确定为7个合议庭,主审法官为36人。 X4.6NI7?5Ix4:2y
1949年9月25日新疆和平解放,1950年4月12日设立焉耆专员公署,与此同时,遵照党中央废除伪法统,彻底摧毁国民党旧政权的指示,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方便群众诉讼,根据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十七条:“健全人民司法制度,实行三级二审制……”,建立了新疆人民法院焉耆分院。1950年新疆省人民法院焉耆分院共17人,人员分布如下:副院长1人、审判员4人、书记员4人、翻译2人、法警2人、秘书1人、文书1人、统计事务1人、其他1人。 o2.1Kz,?3Nq3:9t
此时期,院长由行署专员高树人兼任,副院长洪国罗(1950年-1951年),张尚常(1953年-1954年11月)。1954年6月,焉耆专员公署撤销,分别设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库尔勒专员公署,新疆省人民法院焉耆分院同时撤销,分别成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库尔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址分别设在焉耆县和库尔勒县。分别成立两个中级法院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桑吉(1955年8月-1960年12月),副院长王文吉(1957年7月-1959年5月),杨洪恩(1955年6月-1960年12月),至1960年,巴州中级人民法院共13人,人员分布如下:院长1人、副院长1人、审判员3人、书记员3人、代理检察员3人、秘书1人、翻译1人、法警1人、会计1人。1960年,库尔勒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共11人。院长托乎提(1955年-1956年),乌斯满(1956年-1959年),阿西木?哈斯木(1959年7月-1960年11月)。人员设置分布如下:院长1人、副院长1人、审判员2人、助审员1人、书记员21人、翻译1人、法警2其他人员1名。 U7;8po5;5yD,.3c
1960年12月,库尔勒专员公署并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与此同时,库尔勒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也并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合并后的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桑吉(1960年-1973年),副院长张尚常(1960年12月-1970年)。1960年12月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设置分布如下:院长1人、副院长1人、审判员3人、书记员3人、代理检察员1人、秘书1人、翻译1人、法警1人、会计1人。 A1:5SS8:6Ka4+8K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法院工作处于半瘫痪状态。 w,!4nB8=8tF6!3q
1967年4月对法院实行军事管制,法院工作由州、检、法军事委员会统一领导,法院职权由军事管制委员会行使。 h9~1zz8+9hw2-9p
1973年3月1日,州中级人民法院恢复行使职权,卓力德任院长(1973年4月-1978年5月),高迎新(1973年6月-1978年5月),刘晋贤任副院长(1975年9月-1983年6月),机构设备、人员编制与文化大革命前、基本相同。 f9=80d8:7Po7!8e
1975年,农二师建制撤销,农二师军事法院也随之撤销。军事法院管辖的审判业务并入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198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恢复建制。 J21Bz7:,YY3+7U
1984年成立农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原由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部分审判业务交由农二师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N2-9Vq7-4cW5+7I
1975年1月24日,经州党委常委会议决定,州中级人民法院设办公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作为州中级人民法院内部的办事机构和审判机构。 j7?3up4=1yv9=2d
1979年,根据中央(1979)64号文件和最高法院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州中级人民法院按万分之三到五的比例配备干部,当年调入干部12%,此时期,巴生任院长(1979年8月-1981年2月),阿不都热合曼(1977年4月-1981年7月),安文祥(1977年11月-1984年2月),尤努斯?色依提(1979年10月-1989年),毛拉(1981年2月-1984年7月),王益先(1984年2月-1986年1月),苏文忠(1984年6月-1993年)先后任副院长。 n5=9cx7!1DB9=,f
1981年3月,根据我州实际情况,州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刑事审判第二庭。 O4=6fr78qY9=7N
1982年12月1日,经州常委会决定,设立州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 O3.2RM6?,0W4-4o
1983年4月,自治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陶木古提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安文祥,尤努斯?色依提、毛拉、王益先、苏文忠继续任副院长。到1985年底,中级人民法院共有57人,机构设置及人员分布情况如下:院长1人、副院长3人、刑一庭正副庭长2人、刑二庭庭长1人、经济庭庭长1人、民庭正副庭长2人、调研员1人、审判员11人、助审员5人、书记员13人、办公室主任1人、法医1人、法警2人司机3人、翻译1人、其他人员8名。 x8.1Wj9?5yL1=,o
2000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巴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机构改革。目前,巴州中院设定编制为90人。内设庭室15个,分别为立案庭、执行庭、法警支队、研究室、行政办公室、监察室、审监庭、政治部、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调查室、督察室、刑庭、书记员管理处。院领导7人、书记1人、副院长3人、纪检处长1人、政治部主任1人。业务庭室确定为7个合议庭,主审法官为36人。 X5?8kz9?8Se5:7n
2003年组建中级法院新的领导班子,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的工作思路,确定了争创文明单位的目标,在州党委的领导、州人大的监督和高级法院的知道下,率领广大干警锐意进取、团结拼搏,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使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目前,全州的10所法院已有6所被命名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州中级法院被命名为州级文明单位,还有3个县法院被命名为县(市)级文明单位。 S31MP3;10c5.2s
世纪之初的2003年,巴州中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要求,又在本系统内开展了以司法公正为主线、以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的法院内部工作的调整、整顿,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全法院系统内的内部机构的调整和人员的重新配置。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的顺利进行,较好地完成了维护稳定、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的司法工作任务。 Y5;6lP7:3AN,?9u
巴州中院通过狠抓审判质量、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不断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按照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服从自治州创新发展环境工作大局,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平等对待各类诉讼主体,努力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在维护“公平、公开、公正、竞争”的发展环境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和应有的贡献。 d3~6sD4-,Op9?9h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州两级法院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加强干警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工作,力争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院队伍,以推进法院工作在今后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Z,!5dK8:9Ku2=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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