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华学院保卫处、党委人民武装部简介
【保卫处工作职责】 g6+1Js6~9Yd8?2i
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的通知》要求,保卫处是学校行政管理的一个职能部门,主要担负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保障学校的教学、学习、工作和生活正常秩序。其主要工作职责: p2=8yR51JK,;80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参与学校重要安全保卫工作决策,参与制定校园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计划、预案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和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 p6?4io5?,nB,+7j
第二条 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做好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和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o7-1FO4:8NB6=2y
第三条 做好校园稳定动态信息的收集、分析、上报工作。配合学校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 u6.8vS7?3CZ3-5R
第四条 监督、检查、指导校卫队加强校园门卫管理、治安巡逻、消防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学生宿舍管理等工作。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工作,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协助公安部门开展各类案件的查破工作。 e1.3wU5;9CC8?6H
第五条 领导和管理学校志愿消防队。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发挥志愿消防队在防火、灭火、救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做好灭火器材、技防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组织实施校内消防报建、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隐患整改及师生消防培训、消防演练等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火警、火灾事故。 O9+,VJ,-8rd2?4s
第六条 组织实施校园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协助公安交警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O3?6Dd6+2Wm3;2X
第七条 负责教职工、学生的户籍管理工作。 g1.9gy6~,eQ8!9A
第八条 履行学校“综治办”的工作职责。组织实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学校周边各村委、街道、派出所开展的相关工作。 y9!1JW,+8JI4;4H
第九条 做好各项大型校事、外事活动的安全警卫和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m,8Xg7?6EK3.5B
第十条 逢周一召开保卫处工作例会,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布置本周工作任务。 I,+2rF5!7oH3?8H
第十一条 密切与上级主管部门、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联系,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 N9!3yN,-8OE2!6k
【党委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y,6iZ4+,vV2+7J
党委人民武装部是学校党委和上级军事部门领导下的负责全校贯彻落实军事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G3?7EV1!6ut4-1M
第一条 贯彻党的军事战略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上级军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协调学校相关部门落实执行工作,当好学校党委军事工作的参谋。 U1+6ve7:3ix4-1T
第二条 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要求与规定,组织实施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协助教务处和军事理论教育教研室落实军事理论课教学计划。 c2-4Sz1~6ue7.8f
第三条 负责学校征兵工作。协同宣传部门做好学生参军入伍的组织动员工作,协助兵役机关做好大学生应征报名、征兵体检、政治考核、兵役登记、兵员交办等工作,完成征兵任务。 P4!7SU7.8Co1-5o
第四条 负责全校国防教育、国家安全和人民防空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国家安全教育、人民防空教育等活动,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国防意识、忧患意识、大局意识。 n58ft7+7MY2-5C
第五条 协助做好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和退役复学学生的学费减免、国家助学金等国家资助工作。 G4+6DY4=4UN,-4P
第六条 协调落实“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做好在校军烈属、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优抚慰问工作,做好学校服役大学生的联系和慰问工作。 O7!,WO8-6PX4~4X
第七条 协助军事理论教育教研室开展军事理论教学方面的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指导学校国防爱好者协会、国旗护卫队开展活动。 N7!2Is6.8IK4;1Y
第八条 负责平时国防动员准备工作,做好预备役人员登记,组织动员退役复学学生积极参加政府、学校应急抢险、救灾、警备等任务。按国家发布的动员令要求,完成规定的动员任务。 V4!2mu6.2xY7?4c
第九条 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军事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d3+5BK81jr3;8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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