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人民法院简介
昌宁县人民法院于1950年9月成立,当时在县政府大院内的北厢房办公,1978年搬迁至县城东门街71号院办公,2001年迁入右甸东路19号的新建办公大楼。新建的审判综合楼总投资560万元,建筑面积为4180平方米,内设办公室、审判法庭、羁押室、档案室等设施。2010年,新建了一幢审判大法庭综合楼,建筑面积1443平方米,总投资321万元,有一个可容纳160余人旁听案件审理的大法庭。 G4.4gE8+5tg5~9X
2019年,县人民法院设置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8个内设机构,派出耈街、勐统、卡斯3个中心人民法庭。核定人员编制72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69名、工勤编制3名。年末,实有干部职工66人,其中入额法官22人、法官助理22人、书记员7人、司法警察7人、司法行政人员10人、司法技术人员1人。 E8~4RT8?1Sq2.4a
近年来,昌宁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高院、市中院的关心指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曾先后荣获最高院授予的“全国法院模范集体”、“集体一等功”,省高院授予的“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省市县“文明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 c6+4xu3?8Kz6!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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