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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人大网(滨州市博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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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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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人大网(滨州市博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介

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T,-7Zk6=1lt7-,s

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人民解放军选出的代表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出的代表组成。 x7:1Ge9?1Df55X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经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z6-7SC1+90n1.4s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是: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有权罢免上述人员。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r2~9dL2~7zM6?,S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较大的市(包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听取和审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撤销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z54JQ4;4cY63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选举产生。委员长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副委员长、秘书长协助委员长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K1-,XN8?8Xu4-6J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组成主任会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组成主任会议。主任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任期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 Q9;,Qz9?6Bw5.5Z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的职权是: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解释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央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监督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决定特赦;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的职权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较大的市(包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任免,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决定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a2!,Ah6+5xp57E

一、基本情况 Q4!2rb2?3hF1+6A

博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设有内务司法、财经、城环、教科文卫、农业农村5个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内设办公室、人事代表工委、法制信访室、预算工委、城环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农业农村工委和老干管理中心8个办事机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委员27名。 B8.1el79hQ6?2j

目前,博兴县内省人大代表3名,市人大代表48名,县人大代表211名,镇人大代表578名。设市代表小组2个,县代表小组14个,镇代表小组43个。设代表接待站21个。 N2-1mQ9=60M7;,p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z8;5MY9=,sP8?,h

(一)监督工作求质求效 q3~6yS5;3lQ8~4h

县人大常委会精选监督议题,严格监督程序,注重监督实效,开创了新时期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W6.6xD,?2uw7+2v

精选监督议题。一是紧贴发展,突出重点。县人大常委会将工业经济运行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通过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审计等工作报告,视察重点工业建设项目,调研化解金融风险,密切关注工业经济运行情况,为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证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财政资金高效运转保驾护航。二是紧贴民生,突出热点。着眼于脱贫攻坚、扶贫开发、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两孩政策实施、城区路网配套、供热保障等民生热点,综合运用监督手段予以推动解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三是紧贴生态,突出焦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执法检查,视察林水会战及河长制工作,督促县政府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四是紧贴和谐,突出难点。围绕社会治安、执行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民族宗教等难点问题,强化司法监督,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Q9.4Aa1?5pt2?8r

严把程序关口。一是坚持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相结合,把好调研关。每次召开常委会会议前,根据会议议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集中视察。常委会相关委室组成专题调研组,就会议议题进行专题调研,为常委会开展有效监督提供依据。二是坚持中心发言人制度,把好审议关。为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的责任意识,制定了中心发言人制度,增强了审议的针对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确保形成高质量的审议意见。三是坚持跟踪监督,把好落实关。重视审议结果的转达,在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形成审议意见正式行文转达“一府两院”处理。“一府两院”按审议意见转达书的时限和要求,将意见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常委会。 A3.3GZ49JP7?8f

(二)代表工作求实求新 c1+6Fv5!2nl1:5v

县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来抓,不断强化服务保障,完善工作机制,激发新一届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 y9-3CM28lE9.5n

加强互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县人大代表联系和县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实施意见》《代表联系选民和向选民述职制度》,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双联活动。按照活动要求,通过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的联系,解决代表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打通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的最后一公里。 f4;7cn85Er8!,S

上下联动,拓宽代表履职渠道。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开展的专项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换届以来,有120余人次代表参加了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组织代表参加了对县直部门负面测评、事业编招考面试监督、县一中选址及四中联合办学听证会、法院案件庭审,评议交警及环保部门等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常委会还积极探索互联网时代的代表联系、服务、互动新方式,把县镇两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作为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建立了互联网代表履职服务平台。 f7?7hx8!5Ff3!7c

强化督办,激发代表履职动能。出台了《博兴县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处理办法》,修订了《博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进一步提升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严把“三关”(进度时限关、规范答复关、反馈意见处理关),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一批代表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极大提高了代表的履职热情。 h7:3iW2~8LY2+1e

(三)自身建设求强求固 i5?9nC5=,Yb3=2C

县人大常委会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文件(中发〔2015〕18号、鲁发〔2015〕17号、滨发〔2015〕18号)精神为契机,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o6?3WJ5+4cj6;3c

在制度建设上,换届以来重新修订完善了《博兴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博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25项,形成了一套程序规范、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确保了常委会及机关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高效运转。 o4-6Iy4?3cA4:9e

在机构建设上,增设了预算工委,人代室更名为人代工委,工作机构达到8个,设立了财政经济、城建环保、教科文卫、内务司法、农业农村5个专门委员会,常委会组成人员达到33人,人员组成涵盖了社会的方方面面,优化了结构。 q4.9dV2+2lk9~,T

在机关建设上,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机关,深入开展“严纪律、转作风、倡正气、提效能、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以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政治、学法律、学业务,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选派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联村为民活动,提高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员队伍的战斗力。重视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县、镇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使用电子表决器全覆盖。 h1.,bf,!6Og33I

(四)乡镇人大提档升级 y1.5xu26G04.9t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完善组织、搭建平台、落实担当,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呈现出新面貌、新起色。 Q1;7tH9=9CV52u

完善组织,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以换届为重要契机,各个镇(街道)实现了人大主席(工委主任)专职配备,配齐配强了副主席(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出台了《博兴县镇(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暂行办法》,指导基层人大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Z,-2ed1:8iK9~4S

搭建平台,增强代表履职实效。规范镇(街道)“两室一站”建设,按照县镇(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暂行办法,完成了57个县镇(街道)代表小组活动室、21个代表接待站的硬件建设,为代表履职搭建了平台。各镇(街道)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代表活动,增强了基层人大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q7?9Eb2~2ow4?7a

落实担当,推进人大工作新突破。将镇(街道)人大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体系,落实镇(街道)党委的领导担当,建立镇(街道)党委书记联系镇(街道)人大工作制度,强化党委对基层人大工作的领导和重视,支持基层人大依法行使各项职权。 02:8av5=8Ke7.4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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