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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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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成立于2005年1月,由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相关行业的企业(业户)、事业单位和团体以及个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联合发起成立,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本协会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开展工作。2015年经北京市民政局评估为4A级社会组织。2017年10月,经中共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委员会批准,北京汽修行业协会流动党员党支部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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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网站详情

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简介

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成立于2005年1月,由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相关行业的企业(业户)、事业单位和团体以及个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联合发起成立,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本协会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开展工作。2015年经北京市民政局评估为4A级社会组织。2017年10月,经中共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委员会批准,北京汽修行业协会流动党员党支部成立。 e76Ir4:3by8?,i

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秘书处是协会常设办事机构。 B1?2eq1!1qc,6a

秘书处下设综合办公室、行业发展部、教育培训部等3个部门。协会专业工作委员会是协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协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协会成立汽车维修清洁生产工作委员会、汽车保险工作委员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等了3个专业工作委员会,并主办《北京汽修》杂志,作为协会的会刊,定期编辑发布《协会信息》,建有协会官方网站,搭建了协会与会员、会员与会员、协会与公众交流和沟通的信息平台。 S4!,An2:9tj,:4c

协会目前有会员近300家,遍及北京市16个区,涵盖汽车维修、配件物流、汽车美容装饰、汽车检测、保险理赔、汽车修补漆生产、大中专院校等相关领域。 h3:3XJ1.7fS3+2E

建会以来,协会始终秉承为政府和会员服务的宗旨,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方针、政策,积极为政府和会员单位服务,积极发挥交通主管部门和经营者之间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本市汽车维修行业中的企事业单位,加强协调和协作,维护会员单位和行业合法权益;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下,做好自律性行业管理工作,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发挥行业整体优势,积极参与和组织发展行业经济、深化企业改革、推动技术进步等方面的各种活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全面健康发展,为首都经济发展作贡献,并得到了政府管理部门和广大会员企业的好评。 Q7=1pD,-7IV4+2K

协会坚持开展行业诚信创建活动和放心汽修认证工作,并去了了显著成效。目前,在会员中有61家企业获得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授予的“全国汽车维修行业诚信企业”荣誉称号;有111家企业获得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授予的“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诚信企业”称号;有71家企业获得北京市经信委、北京市精神文明办、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地税局等委办局评选的“北京市诚信创建企业”荣誉称号,有36家企业获得全国放心汽修认证证书。截止到2018年底,协会与北京市保险协会共同推出两批保险理赔共享网点共200家,其中北京市汽车维修诚信企业占51%。 Q2=2KP8:4Am2!9C

协会多次荣获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颁发的 “优秀会员”奖、 “先进地方协会合作奖”等奖项;多次获得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客户满意度(CAACS)调查“优秀城市执行奖”和“最佳执行单位奖”。 p2+4JL1:1NR8~7H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蒲黄榆路48号(南三环路刘家窑桥祥龙博瑞三分公司方庄丰田大楼5层) C2~2rt1~3BL,;1n

协会章程

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章程 k5;9vD5+4UN2!5O

(2021年6月9日) N7~6mm7?2Ni,=,B

第一章 总则 f9:6BN,=4xk6~40

第一条 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英文名称是Beijing Automotiv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Trade Association,缩写BAMRA) 是由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相关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以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市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p7-1Nv8!4BP4?7m

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全市。 w3=,lk8-4HW8-8M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恪守公益宗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诚实守信,规范发展,提高社会公信力。负责人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保持良好个人社会信用。团结本市汽车维修行业中的企事业单位,加强协调和协作,做好行业自律管理,维护行业合法权益;积极参与行业转型升级、绿色维修、技术进步、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活动,促进汽车维修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v,:4oK3:5hg5+6m

第三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本会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会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o1+7Bw,:1Wj1.2Q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北京市民政局。 e6!4IF5?2Nj4-6p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k9=5ID2?2me6-4i

第四条 本会负责人为会长。 E6:1RB28d09=5o

第五条 本会的办公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蒲黄榆路48号。 S8.9Jz7=4LD1:9U

本会的网址:www.bjqxxh.org.cn; p3:5gp,:1pe,~,0

微信公众号: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N9-,Ej,8ri66I

第二章 业务范围 T2!,JS1?9yW9!9f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主要是:开展汽车维修行业协调、行业调研及行业自律;技术交流、成果鉴评及推广、对外交流、政策研究、咨询服务、人才培训;承办委托、编辑专刊等,具体为: O8.3nD1~3Ao3~6I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本市有关汽车维修行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的规章制度; u3!5j0,=9NQ5+9g

(二)根据行业发展的现状,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向本市政府部门提出行业发展规划、标准和行业法规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对行业内重大的技术改造、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 B7!4pL63Dq9+9P

(三)参与制定、修订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并组织政策研究、咨询服务; N9=10G5-5ST9-3R

(四)发展与国内外相关行业组织的联系,组织开展业务技术交流、学术研讨等活动;组织参与汽车维修行业相关科技成果鉴评及推广;举办行业的国内、国际发展论坛会、展览(销)会,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创造条件; c32za2-7cr,;3k

(五)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本协会会员诚信自律、信用评价和认证制度,引导会员企业开展行业诚信创建活动,加强诚信自律,不断提升诚信自律管理水平; d9+,rF92Dn1;9W

(六)组织本会会员开展岗位培训、人才培训; F8;5VY89VW8-8q

(七)认真听取会员意见,反映会员呼声,协调会员关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协会资源为会员提供切实服务; O5=4fT2=,HL4+7L

(八)编辑出版与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相关的信息及内部期刊,向会员传播行业发展动态、先进经验、成熟技术,推广企业文化建设; I,.50o,.4az4+8X

(九)接受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委托承办的其他工作; M29kJ37Sw1?7N

(十)依法开展法律法规、规章和协会章程规定的其它活动。 U8.6dd3.8wy8.7Z

第三章 会员 y4.8aQ4-8fT7~4W

第七条 本会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K8~9Nm7-1KF8;1K

第八条 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b4?9Be3~8Ae,;6a

(一) 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 g4;6Qz9.,rF,!6S

(二) 汽车维修企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在行业主管部门完成备案程序的; j97rJ7-6Zh8~2p

在汽车维修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 M2=3Lc9?1So1;6f

与汽车维修行业有紧密关联的。 i2-2UN6~1qR1.2A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e5:,XV6.,cj1?4S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r1~1sE7:9eB8~5G

(二) 提交入会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v8;7PU1.1eR6?,a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C6:8Fr5!8dw9;5p

2. 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备案回复复印件; A99ur5;2eI3=3E

3. 企业诚信服务承诺书; K5+7hU8+2lP45d

(三)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审批通过; N15rG2.7ha9-2k

(四)由本会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S2?3Xi2!,bh7:9t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q8=9OZ4:8BX9-9u

(一)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i4+2wQ4?5qw6.5T

(二) 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o3;4ye9!2jw7?1A

(三) 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I4=7AH7~2tr8+1s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Q7!4Ff4;6ld,;4S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P,:7IP6~7NE5+4b

(一) 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N3.2xU6?4jN6+9Z

(二) 执行本会的决议; n9:2DH1+1sJ,,p

(三) 按规定交纳会费; v2!,to5-4Uk8!8q

(四)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x2?1Dt9=,yg4:,R

(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k16pw,~7Lo4;2v

(六)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i6!4nB6;8kf5;2e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f6.6RV3.3Cd6?4G

(一)警告; D6;3Ku3;7rB4+5p

(二)通报批评; b4!5Mz9+1pX23P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F2;3mj2-8Th9:6t

(四)除名。 w8-4UH5:9lV7;8b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须口头或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k3+80O,?8CM5:2c

第十四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r6:,vI,-9ld1.2I

(一)每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Z11kY6~5JU5?5P

(二)1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W9?3IA5:3vI2:7q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e1!3ZF3?9NJ84f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v3+5CK1:9OO6=9d

(五)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 Z9?5UX,4g08:1F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T69vS1?5Bh,-9d

第十六条 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z,+9Ky7?5QW59y

第四章 组织机构 O3!1wL3.9Zo3~2b

第一节 会员大会 b5~8Tn5?7qH9;4A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G6-,Xz3!8cL39B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R1+7AP6=1Nv8!7Y

(二)决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g1;9ps6-9xh,!1Q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报党建领导机关备案; v4~2bN4!7Il2?9M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X3+3xH6!5BU6!50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m5~8TF3~7rm680

(六)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J4=4tc2=9oe9?9Z

(七)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 f7-1Q05~,wm2;4w

(八)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s9~8FT5+9zM8.3g

(九)决定名称变更事宜; R4.3qG9.5LH7~2w

(十)决定终止事宜; c87Lz4~2QT4;1m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o2~2Ff,+7al4+6P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o8~,gK4;6Wr8.60

本会召开会员大会,须提前不少于15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 h640Q4=9MH560

会员大会应当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n,~2rj5.8WS6;7n

第十九条 经理事会2/3以上的成员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T8~3oB6!50m1?3i

临时会员大会由会长主持。会长不主持或不能主持的,由提议的理事会推举本会一名副会长主持。 O1.7eZ8;7Ef1+5Q

第二十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决议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g,+8JF8-,XK8;3T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本会终止,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 f750o2+2bR1?,B

(二)选举理事,当选理事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的2/3;罢免理事,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投票通过; E9!6bQ3=,Wu7~4L

(三)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p3!7Fr8!8KE6-9B

(四)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 i7;,pk8.8Je2.4E

第二节 理事会 V,-,eO8;7AZ4;7f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z7;9mV,4Wv24g

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会员代表的1/3,不能来自同一会员单位。 E4~1Sv5?1uG,?5w

本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F6?7Zj4:5ZO1!4V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p7=4JH9!3iN1.3O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X,;2Vx2-2NK4~5y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在本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m5!8it2?5Jr2!,b

第二十二条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 X6~5kR5?90b59w

(一)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大会召开前6个月,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I5!1SL8=8QR4!7S

理事会不能召集的,由1/5以上理事、监事会、本会党组织或党建联络员向党建领导机关申请,由党建领导机关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I3:4sE7:,nl81d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大会召开前至少2个月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 b1=2vd1?4Gx5=6A

经党建领导机关同意,召开会员大会,选举和罢免理事。 h,=8eT4!8Fx6!,U

(二)根据会员大会的授权,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1/5。 w2+9JH3+3om32r

第二十三条 每个理事单位只能选派一名代表担任理事。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单位同时为常务理事的,其代表一并调整。 C5?9CS,.2fY1:7x

第二十四条 理事的权利 y,=2JC5?8uq5+3k

(一)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h,+6vS7?2Yb9=5r

(二)对本会工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Y7:1Yo9.,cj5-,H

(三)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 K7.8FY8:7SR96W

(四)向会长或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 l97OP7;8Lo77w

第二十五条 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利益,并履行以下义务: A78nu3-7uZ8.2P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 p6;6ea6-4Wc7=1r

(二)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Q7+3ng,?1uZ8=4Y

(三)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k7;5XC99SY1.30

(四)不从事损害本会合法利益的活动; p6!8bF5;2Fw6?7I

(五)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会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K2:4IR2;,sq3-2m

(六)谨慎、认真、勤勉、独立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 G6!4Yn5=9pE3:2u

(七)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w25Qj74KE,3Q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02!6dt7+3sc9?4Q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M7=6cW4?2hG7=9L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决定聘任和解聘秘书长(本会为秘书长聘任制); r53RJ88XU5;2U

(三)决定名誉职务人选; b2~6XN15kQ,7p

(四)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B1?2wt5.9Dw1;3S

(五)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J6-3PR58Qm6+6G

(六)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 F1;8Rw1~1RK1:5I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Z1.6ZS6!7rm9.,U

(八)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i75xS4~1Od2;3a

(九)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m4!,Vy5~4pG6:9b

(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W7+5tQ,~7b07;8D

(十一)制定民主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监事会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捐赠使用公示制度、安全责任制度、会费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聘用制度、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等重要的管理制度; C1?3ya4-6cW1~3g

(十二)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Z3=8yr6+6cU5~1o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每届 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z4=20L7+4kE68D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B2!,oi,=,oO5=5V

理事3次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y5+5Xd4.9So9!7u

第二十九条 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R5+5xf6!2fh7!6k

会长、副会长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 Y1~9cX2:,RB2-5Q

罢免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 u3+,eS1=9dX9~70

第三十条 选举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按得票数确定当选人员,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总票数的2/3。 l,;,Bu4;4fT6?7w

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不得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t7~2Ov7.7gn7;2b

第三十二条 经会长或者1/5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r2;3Bc4.8rd,=2B

会长不能主持临时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一名副会长主持会议。 A5-4zl5~9uw9+,v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K3=,wA5!,zd5?9G

第三十三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为11-33人之间。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四、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B8!3Py3:1Uo7;6E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相同,与理事会同时换届。 y,;4bI2-4Om4~7M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C4:1tg5-7tq3?,i

常务理事3次不出席常务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常务理事资格。 p3~3Kv2?7uw8=5K

第三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6个月召开1次会议,不得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A7~9vm6.9aT2:6E

第三十五条 经会长或1/3以上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g,-3Yy3?7eT1=1G

会长不能主持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1名副会长主持会议。 i,!1An6?6Hd3+6j

第四节 负责人 P9=7yH1=7gV1!4V

第三十六条 本会负责人为会长。 Y8;9Lj7!7lW1+8E

会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t3+9Xt9:7pe1:8U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w2+9oY2:,mr6-4H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b9!8lo6?6lU5+1w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在本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S7,AA,:3SU4!7y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责,年龄不超过70周岁; P4.4vX2:,Pg1:3a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g7+1Vf5~2Bz4:3v

(六)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i5!4Ex8+1bo3!9y

(七)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V6!4wj7-2AL2~,N

(八)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G4.8qL2~6VZ3;6U

会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会长,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S8:9TJ,!3Ou4;9c

第三十七条 本会会长任期与理事会相同,连任不超过2届。 L4=2NL4~,ag2=4V

第三十八条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04;2UR9!6Ph3=1l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r4?,zV8.9KC,:3Z

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e4+,lt5-8ta72V

第三十九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会长被罢免或卸任后,不再履行本会法定代表人的职权。由本会在其被罢免或卸任后的20日内,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C99Ve6.5VL1-5m

原任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本会可根据理事会同意变更的决议,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B1:6br9~6bT8-4l

第四十条 会长履行下列职责: w3=4ce7.3Ip,:7b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d7!5TW4+,Li66B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o3!8Tp9-2pz8:3D

(三) 向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 T3;8AN8~,cH,.4O

(四)提名秘书长、副秘书长及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07!8jB8=,Pr1=4v

(五)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s,=4eC,=2Qr4-10

(六)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常务理事会审议。 F1=7eV6~9yF4-8l

会长应每年向理事会进行述职。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委托推选一名副会长代为履行职责。 q3:9PZ1=5rC9~2k

第四十一条 副会长、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责: P8~6Yh1=9Dl7;6S

(一) 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X1+7XI4.5Er6:1y

(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R7?4Jj6.3dY4+4b

(三) 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员大会; 08~2Kq3~7Xf8;,D

(四)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S1-9wZ69uu5-1Y

第四十二条 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纪要。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出席会议成员核签。会议纪要、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或备查,并至少保存10年。 M4?6FH4-7SL9.8v

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的选举结果须在20日内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经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通报或备查。 t4!1or5-,Nv9-1y

第五节 监事会 v7;9hj,?6zC8!3S

第四十三条 本会设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监事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K8+5Lf3-1BF,.40

第四十四条 监事的选举和罢免: i4?4eB2;7Nu9=4t

(一)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o1=7kO1~4Je1=9i

(二)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 f7.50F4;7mO9-3U

第四十五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理事、常务理事和本会的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d2=,pJ74Gq2:8o

第四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N4.7Hq5-6fG3~1S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w4;4SE2;6Wm5;3A

(二) 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会员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b7-10i9:2AW,;6W

(三)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a6?9Zs9+2wX3:1B

(四) 对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 M9-2WC8?5wf1~7s

(五)向党建领导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G7-4Jo3?8dw,=6Z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I2?4rU,+,dj2;,v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z3-4vs3!7WG9?7G

第四十七条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e,;2tr25tK,+3e

第四十八条 监事会可以对本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会承担。 Y4.7gq,;4WS1-5c

第六节 分支机构 g8=6Lf5:6Wp3:1a

第四十九条 本会在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登记证书,在本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y2=1iQ7?1Sx3:2M

分支机构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冠有本会名称的规范全称,并不得超出本会的业务范围。 G3~,gG4?6kM5~8d

第五十条 本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 f1:9pa9=8YB1!6u

第五十一条 本会的分支机构名称不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不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北京”、“首都”等字样,并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等字样结束。 z7;5he3;,Vu3!6H

第五十二条 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k3=4rR83MT28y

第五十三条 分支机构的财务必须纳入本会法定账户统一管理。 09?3JR5;8Dl,5M

第五十四条 本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分支机构的有关情况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r8!3TN6=8bX2-7t

第七节 内部管理制度和矛盾解决机制 s9.3he1=9xq6;5l

第五十五条 本会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管理规程。建立《会员管理办法》、《会员大会选举规程》、《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和文件。 M1~4uj5!9jf,~,b

第五十六条 本会建立健全证书、印章、档案、文件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将以上物品和资料妥善保管于本会场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x4;9FW16bI3:6K

第五十七条 本会证书、印章遗失时,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在公开发布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重新制发或刻制。如被个人非法侵占,应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 J1.7cD93eV,.1i

第五十八条 本会建立民主协商和内部矛盾解决机制。如发生内部矛盾不能经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 E6+,IV2!9eP8;2p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t1.,Aa,.,EH3.3d

第五十九条 本会经费来源: N5+7VM,9ks3-9z

(一)会费; E2?4cd3;8Yz2:1Y

(二)捐赠; E3:,tO1:2x06!3D

(三)政府资助; e2!5gk7.5ne4,c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Z9!8mY6!1zR7-1t

(五)利息; p8-6PR4~4bm1=9f

(六)其他合法收入。 A4!30F6=9QE7-4U

第六十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应当召开会员大会,应当有2/3以上会员出席,并经出席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y5=6LG5+7pZ,=9i

本会开展评比表彰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G2:,bR1=1Ni,;9Q

第六十一条 本会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非营利事业。 v69FZ7=7fL,=8m

第六十二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N2=2lR7=,Ys7+3V

第六十三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O86ER7.7mG2?1p

第六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z4=4pb4+,km7+9c

第六十五条 本会重大资产配置、处置须经过常务理事会审议。 r81FW4.2LO7.,R

第六十六条常务理事会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社会团体遭受损失的,参与审议的常务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常务理事可免除责任。 V8+5GL1+3wZ5.1e

第六十七条 本会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D3!6mc5!1Hk7~9y

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本社团发生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社会团体发生违法行为或社会团体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Z8+,fA9?7fu1-,A

第六十八条 本会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本会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q8;1Bj9=1pU4-1H

第六章 信息公开与信用承诺 B4?9jy3!3Uc,;6D

第六十九条 本会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信用承诺、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可提供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等信息。 Z65qC6.8XO4;2r

本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经常务理事会通过,任命或指定1人作为新闻发言人,就本组织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新闻发布内容应由本会法定代表人审定,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Z33NA1?4sN8+9v

第七十条 本会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l2:4jJ6!9bk,~,f

第七十一条 本会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等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信用承诺内容。 l7.1zj8!,Xk3?2g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S3+3CT2=4YG7!9m

第七十二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b7=,Am1-4DU9?5d

第七十三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大会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后,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经同意,在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z5.1xu5.8BT1~6g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a4;5OJ,+7ia1!7g

第七十四条 本会终止动议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提出,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C4:7ed4.3hI6,b

第七十五条 本会终止前,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V980k7!5yE,:9v

第七十六条 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x5+5Nj6:,Zt2=5K

第七十七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党建领导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 M8:4Tz3=7jd1+9A

第九章 附则 r5?4wj,!1hb,~4J

第七十八条 本章程经2021年6月9日第四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s8;8Hd9;40Q6:9I

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v2?3Jj6;2Ge5:2N

第八十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Y9-4md7=7vk7~3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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