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简介
北京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是由从事环境保护的科研院所、企业与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市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全市。目前,共有会员219家。 s98Af5~,QI5-6b
北京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成立于1994年8月10日,历经六次选举换届。2019年8月28日,第七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理事会、监事会。协会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了联系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以竭诚服务的工作态度,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得到了企业与社会的认同。 g6-8sc7-5cb,!9k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北京地区从事环境保护的教学、研究发展、设计、加工制造、环境监测与服务和管理的企业及事业单位,通过开展政策研究、技术培训与交流、技术产品发布、产业调查、技术产品推广服务等活动,服务会员、服务环保行业、服务社会、服务政府,促进首都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t8!4AT7:8qL7=2C
本会的住所设在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白云时代大厦A座24层。 F3=4NY3;1Vv85v
本会的业务范围:开展专业研究、专业培训、信息交流、技术交流、承办委托、咨询服务、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编辑专业刊物。 k6~9HU93Ot1:6i
协会章程
北京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章程 C1?5gq8;8Il6!3G
(本章程于2019年8月28日经第七届第一次会员大会投票表决通过,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q6!1fg,:,iT,3Y
第一章 总则 K7+9wd4;6GH88m
第一条 北京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是由从事环境保护的科研院所、企业与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市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y9~7Bl3.,oU3.7z
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全市。 h3.7sb,-8pF2.6B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北京地区从事环境保护的教学、研究发展、设计、加工制造、环境监测与服务和管理的企业及事业单位,通过开展政策研究、技术培训与交流、技术产品发布、产业调查、技术产品推广服务等活动,服务会员、服务环保行业、服务社会、服务政府,促进首都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O2;2KN5;5we4?6D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r710W42WJ2+5K
第三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本会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会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Q7~4Dt9=1mJ7+8m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北京市民政局,党建领导机关是中共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委员会。 a9;1MX32Xq5?9p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a7:4Si69ix6=1u
第四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监事长。 N6?,OT9;4pI6+9b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1单元2407号。 x1?8yC,?,cW7.5A
本会的网址:www.bjiaep.com,微信公众号:bj_iaep。 F4:7dB7.5Zb,1Z
第二章 业务范围 C9:9TR,-1CI4~3u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y66eI,-9cN56k
开展专业研究、专业培训、技术交流、承办委托、咨询服务、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编辑专业刊物。 z7-8ZY6!8XX13s
(一)受政府部门委托,参与制定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发展规划、有关行业标准;参与组织申报、初审和推荐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 C33HT,+5XE3:3D
(二)组织开展国内外有关经济技术交流、考察、咨询与合作;举办环保技术产品发布与推介;组团参加环保技术产品展览会; x,:6Sv3~2Ly7.9b
(三)举办有关法规政策、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技术、环境监测技术及环境管理服务等相关培训; C82Kb8!8CM6+4X
(四)开展行业调查,编辑专业刊物。 U1-9lP9.6QY3-2Z
(五)接受与本行业利益有关的决策论证咨询,提出相关建议,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 S4?5qS5=,hz4:8Q
(六)沟通本行业与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联系,协助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管理工作,协助会员单位解决实际问题; C1;7pK9:4yU,:5A
(七)加强会员和行业自律,建立规范行业和会员行为的机制,促进会员诚信经营,维护会员和行业公平竞争; U4~3xU5+4Mz2?3q
(八)开展本团体宗旨允许业务和政府部门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事项。 D1!,nm4-4xu1;2P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Y5-4lK2?6Ja9!,C
第三章 会员 j,=7Mx8!9uf7!,a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r7!6RS3!7xV,!50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X3=1sV3.3YN,.3q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T4!,Tr1-1Rw5~8V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t9:1df,+3Bb3+8j
(三)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l7!3YF6;5RS1:1d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z7:1nV2;8IE73Z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G1:4Vj1!7Sq42o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B23vF9!1yW8+6Q
1.会员登记表; g4-1m06.4lb8.3r
2.单位会员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R9+1Es9~6ZU2:7q
3.个人会员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z19Co,!9Cy7=6R
(三)由理事会讨论通过; H6+6xD1.1uN5=6q
(四)由本会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e2:7VJ4;9JY8!6x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X5+8Eh1!4kU3+4O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e9~2tn9;1ar21q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095sX7?4Uo1-7n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j3;,hc22uD78K
(四)退会自由。 i5.9IT2~,Fg1+6g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v5:9ka7?6xK2~6z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j6.8tj4?7My4~4Z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g8=5lZ3?9tw9~1J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d43eG1?,c07+3w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U55gh,:3hy46Y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Y3;5rS74oo4+3R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Z7~5Em7=4wz8:6B
(一)警告; V9?6CT8-2dJ21k
(二)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q9?5HK7.9oN9:8d
(三)除名。 I4:,rr1+3xg1+4D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w,.6PD1.40V1.6u
第十四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q8+7RT9!6Gi6-4Q
(一)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B2:,Aq3-,Ce14f
(二)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x5=4hY4!5vM,~1v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X8:7BM7=1vw4:6G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H,?6wq4~,Cz2?9p
(五)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 l2+3TO8;7U067g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I5-1pb2-7bv83H
第十六条 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W1=5SH9~4YB8.9c
第四章 组织机构 G,5PZ6:,Gp8;,g
第一节 会员大会 a4+5ED2~7AR3+5Z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v1?5X07,cS95B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G71Ja4:4Mk1~7G
(二)决定本会的业务范围、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g43Sl41Jj8+,H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报党建领导机关备案; n9+2PM1~2qY1=4h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K3~4ks5:3eP43X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02=6Yx9;,sI2;,h
(六)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U81wM,;4PH8=3F
(八)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L9=,oR7:7wg9;6G
(九)决定名称变更事宜; t8,Pp6:2BX2-3o
(十)决定终止事宜; M8:1HG3?,0k25d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w1!90r1?3vI,;8g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 a2:6Jf87Gs8?4e
本会召开会员大会,须提前15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 j3~6xt3;3sl6~4u
会员大会应当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o3;2rr1?4Xb9=6E
第十九条 经理事会或者本会30%以上的会员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w4-3nm32MG1?2M
临时会员大会由会长主持。会长不主持或不能主持的,由理事会或会员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 l9-,uy7+8BC2!9i
第二十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决议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C6?6JV2~4xg1-9X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本会终止,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 f7+2Gl8.1LP,!3Z
(二)选举理事,实行等额选举,当选理事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的2/3; V9!,Ym3+7iH7?5f
罢免理事,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投票通过; N7+1Gf6-1rO7;3K
(三)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r6:2nx25Rv1=1A
(四)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 a8.8vu7:9vV6~3P
第二节 理事会 q9:5MV5;,xS7;2F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c,.8Oj9~7Ve6;6w
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60人,不能来自同一会员单位。 x8;1qv5=6qc9:9K
本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E8+8km9;8vP2!9I
(一)政治素质良好、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t4.9hX6+1JJ7+7J
(二)熟悉行业情况,热心协会事业,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 g68oy6=9xV1~2J
(三)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p6~9lw1!1dv3:7R
(四)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正常履职。 R1;6zt6.8OW,;1c
第二十二条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 N5+2N07=3gs64I
(一)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大会召开前2个月,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N1=6OG7-,mS4~8J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大会召开前2个月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 G6;90G7!9Uu2.9f
经党建领导机关同意后,召开会员大会,选举和罢免理事; T4?,fH1~6RM3:1m
(二)根据会员大会的授权,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1/5。 w3;4OT1.4cF7.,E
第二十三条 每个理事单位只能选派一名代表担任理事。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备案。 Z1;7gt8-4la95a
第二十四条 理事的权利: H9-5iR8;2Hl6+2s
(一)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K7;5eR8!1On4?9y
(二)对本会工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X7-2dh82iy8~9q
(三)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 Y1-9No4!3Nj7+6j
(四)向会长或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 r2!5uv9!5b0,~2m
第二十五条 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利益,并履行以下义务: m3~,ND5=6NQ,.8t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 e,3fo2!,sN7~5h
(二)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O1:6xL6,TH55C
(三)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l9;9tK,?3D05;6U
(四)不从事损害本会合法利益的活动; d2!7VV9.3WQ8!5F
(五)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会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M4?9vr2=,ua4-6c
(六)谨慎、认真、勤勉、独立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 J8-5gY5;4Yh8:2C
(七)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z1.2Gg6!6LS6:7e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K4:7Rp,2ra3;9K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A,~4VZ6;2fp7:1V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根据会员大会的授权,在届中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1/5; q1,AC6;7kt4-8I
(三)决定名誉职务人选; l7!7Pt4~4BK12C
(四)筹备召开会员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I,!8JK6+4iz3=5L
(五)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X5!2os9=30I1=7G
(六)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 j9-1aN4+7ZR5?6i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m8=9JD,.,LT1.,t
(八)领导本会各所属机构开展工作; l8:2NI6;8tj,;4t
(九)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b8+7yX7;5kt23y
(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r1=2aC,=8VX7!1g
(十一)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安全责任制度等重要的管理制度; K2~1LH5.3vO9+9Z
(十二)决定本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k1!4AU8!70l9.7q
(十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k6!,aH2+4ig4:6c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b9;9JU9=9vI1.8U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c1~7DQ2!4lo5:2G
理事每届内2次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U4!5tS3+6lX1-1b
第二十九条 负责人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t5:3IL1-6Gr4:7U
罢免理事、负责人,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 u3.,lB8-,mH7.9I
第三十条 选举负责人,实行等额选举,按得票数确定当选人员,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总票数的2/3。 K1!2Nl,1ja6=6x
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不得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c78Jg3?4Na5~1V
第三十二条 经会长或者1/5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D5?,JG8~9vC4+9j
会长不能主持临时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h3-,wv2=6SU4:1K
第三节 负责人 e8.8vB2:5aJ6.9k
第三十三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1名,副会长15名,秘书长1名。 o5+,cg,=2TA9=5B
本会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f2.9up25Te1?,Y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B3+5PF4!5Ti,~5O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Z49yJ9+3Ye3~9F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在本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N8.1DB35GG5?4D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责,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04;9vq,~1wM4~4S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Y1:5hg8-4jx4;5v
(六)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o5?4ar6-2iX39Z
(七)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g7;,YO7+2xU7?9S
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会长、秘书长,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并不得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 x8:8TM6!3yq6~2B
第三十四条 本会负责人任期与理事会相同,连任不超过2届。 R,!8DV7-1mE7-70
第三十五条 副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e6+5vM43ey2+3M
因特殊情况,经会长推荐、理事会同意,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p5!1aq9~8Ef9:1U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c4:4vi9-4lz5=6d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O5;5dG36IE7;,y
第三十六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负责人被罢免或卸任后,不再履行本会法定代表人的职权。由本会在其被罢免或卸任后的20日内,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m4!2Ho1+40o8;4q
原任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本会可根据理事会同意变更的决议,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x17oJ9;2DF3.,a
第三十七条 会长履行下列职责: Q1;,jV51HX2;,w
(一)提名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人选; X,:3Wq4=1QU7=7i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x5-1dw5.,Hd,?5q
(三)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z,:6Jf9:6vC,~9Z
(四)向会员大会、理事会报告工作; c9!7pe,2WD7+7j
会长应每年向理事会进行述职。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委托一名副会长代为履行职责。 p7=8ti7!8qw9;2S
第三十八条 副会长、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责: P3+1rr8?1et,5E
(一)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n1-2He,?5uU2?1l
(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下列日常工作: D6!5bf6+50F7?6g
1.提名副秘书长及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经会长同意后,提交理事会决定; k6-4Zn3+2Nt8~2n
2.提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报会长审定; S,3To6!9wS6=6e
3.拟订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报理事会审议; Q9-,oA7~2oL3;70
4.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审议; E,+,EB7=8BB2?3B
5.拟订内部管理制度,报理事会批准。 L5;2EQ8?7xD5+1v
(三)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t6?7xG,?7cg1.4i
第三十九条 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纪要。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主持会议人员核签。会议纪要、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或备查,并至少保存10年。 u7+,iI,+4Di47w
理事、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在20日内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经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通报或备查。 K,~3XL3=,U07;,W
第四节 监事会 T9;6Yg,;9qy,=5z
第四十条 本会设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副监事长1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监事长和副监事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s9:8uR6;1Zx8.,E
本会接受并支持委派监事的监督指导。 i8-3fN7!2cS9+4M
第四十一条 监事的选举和罢免: D8.6EJ6+,BA8;9x
(一)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G27mw3!2Wu,:2D
(二)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 P7=90v5!6wF2:,B
第四十二条 本会的负责人、理事和本会的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W7:5MR2;,LL5;,f
第四十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V1.1cm5+9gi5;2y
(一)列席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K6~2Qy1~1mN4:6q
(二)对理事、负责人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会员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J5=,SL3.4bC3.3Z
(三)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b8~4rN,?5AY2+6U
(四)对负责人、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 Y6?,Zm9=3Mo5.4Z
(五)向党建领导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s9;1qT6~6zI7;60
(六)监督会员大会与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程序; k,-7Qk4;5oa7?60
(七)对会员违反本会章程、纪律,损害本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I5-4tj,;,Bc75V
(八)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t2?4Ae,;1oU6=3u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i6!4pJ8=2KI2!2m
第四十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F6:8Sf4=4Ga39m
第四十五条 监事会可以对本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会承担。 j,;8ST1,Ei6=6W
第五节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L4=2Sk4;7QO6-6k
第四十六条 本会在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登记证书,在本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Y6.2zv,~6ws4?90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冠有本会名称的规范全称,并不得超出本会的业务范围。 Q6!4os1:8jX5!7z
第四十七条 本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p3?2pX8+4pB6!1H
第四十八条 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不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不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北京”、“首都”等字样,并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等字样结束。 M3-9sY8?8My8?6E
第四十九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V9.1tp9+,GP24J
第五十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财务必须纳入本会法定账户统一管理。 e4?5tk3?2rs5!4m
第五十一条 本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有关情况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L3+3sH3:6uw4+6q
第六节 内部管理制度和矛盾解决机制 N,~7lh2=8iZ4~8M
第五十二条 本会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管理规程。建立《财务制度》、《民主决策制度》、《会费管理办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安全责任制度》等相关制度。 U7.2lj6~,qp5=6C
第五十三条 本会建立健全证书、印章、档案、文件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将以上物品和资料妥善保管于本会场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M8;4Sh6.5tY7-4P
第五十四条 本会证书、印章遗失时,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在公开发布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重新制发或刻制。如被个人非法侵占,应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 M5:,UL55eG,:1C
第五十五条 本会建立民主协商和内部矛盾解决机制。如发生内部矛盾不能经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 s6:90P3?2zI,!3S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n8:4ax7?9LQ4-9K
第五十六条 本会收入来源: t7=3OF5~4Bu1.8b
(一)会费; u2.6bO8.5hV1-8o
(二)捐赠; e49ob6!7xd5!2E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提供服务的收入; D,:3Ry8.7Tg,:,B
(四)利息; k8+9od7.1sL2:2W
(五)其他合法收入。 j7+3tg2.4oP1~3D
第五十七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应当召开会员大会,应当有2/3以上会员出席,并经出席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e5+7GL1:7ve,:4P
第五十八条 本会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非营利事业。 W1+,cA5!8nP8:9L
第五十九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E6=1CQ5~8Pi2-8d
第六十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g,?7yX,:9vz4!8Q
第六十一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s1+8TN7=9zj6.9e
第六十二条 本会重大资产配置、处置须经过理事会审议。 b3!3mm9~5vz6~80
第六十三条 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社会团体遭受损失的,参与审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j4+7HV,+8jI4.8c
第六十四条 本会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F6,wG,~7OM1;,b
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本社团发生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社会团体发生违法行为或社会团体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E1:4Dw9+7tv8+7m
第六十五条 本会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本会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S1!5MH2=9SU5~5s
第六章 信息公开与信用承诺 j9~4lT6?1LT2-4Y
第六十六条 本会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信用承诺、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可提供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等信息。 k2.9LE8=,oh2!5D
本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指定1名负责同志作为新闻发言人,就本组织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新闻发布内容应由本会主要负责人审定,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M6~4Ik2?9Fx8:5F
第六十七条 本会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f6:7sG1~6Rk47x
第六十八条 本会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等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信用承诺内容。 q2:5WS47BJ4:4U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y4=,XH2!7Od3?1r
第六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Q6+2Ab,+4dG35b
第七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大会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后,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经同意,在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06!8Aw,+3Cw,?8Z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v8!1zW,,jF7.9Z
第七十一条 本会终止动议由理事会提出,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S25TT4+3PQ,;4P
第七十二条 本会终止前,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n7:,vd,+,NT6:9P
第七十三条 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F4-8KV3+8fD9:8V
第七十四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党建领导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 e2:9hP9=,bI9.7H
第九章 附则 Q4:3kU9=3sS9~9k
第七十五条 本章程经2019年8月28日第七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Z86YU2?2vz5?,k
第七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G7.6gS8-4gT1~7a
第七十七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M7=2Gc7-5MR9:6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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