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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校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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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校友会于2014年1月6日,民政部正式批复同意成立。工作目标是服务校友,促进学校和校友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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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校友会简介

北京林业大学校友会于2014年1月6日,民政部正式批复同意成立。工作目标是服务校友,促进学校和校友共同发展。 y47Ll7?9Mv2~3p

发展简史

风雨兼程的北京林业大学历经6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所国内外知名的高等学府。北林的学子分布在世界各地,为人类的进步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为弘扬北林精神,发扬北林传统,为学子和母校搭建一个交流、进步的平台,学校2004年10月召开专门会议,筹备成立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统筹学校校友工作。 K1-6Qg3=6hH6?1f

2005年1月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建立,确立了校友工作的目标:服务校友,促进学校和校友共同发展。 l42zn1-5bZ,-1z

2013年10月12日,召开北京林业大学校友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f6+6ZE5?5oX3!,z

2014年1月6日,民政部正式批复同意成立北京林业大学校友会。 W4:1kX47ak4?6y

学校校友活动开展得到了广大校友的热心支持与参与:林学院、水保学院、园林学院等全校所有的学院,厦门、天津、陕西、粤港澳(由原广州校友会、深港澳校友会合并)、重庆、海南、青海、河南、江西、陕西榆林分会、陕西杨凌分会、青岛、贵州、甘肃、辽宁、河北、湖北、山西、宁夏、安徽等二十个地区的校友成立了校友联谊组织,云南、吉林、新疆、西藏等地成立了校友筹备组织,真正搭建了校友活动、交流的平台。 I9-1iX3?1Fk1~5Y

发展前景

校友会将秉承北林办学的优良传统,广泛联络海内外校友,为校友的发展,为北林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y5;,Nj8!2ez2=2s

组织章程

北京林业大学校友会章程 Z3;4Fa1?4Te91E

第一章总 则 H6:5hI3;6NZ5.50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北京林业大学校友会(Beijing Forestry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缩写:BFUAA)。 n9.5hR53ez87V

第二条本会为北京林业大学校友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N1=4Xr5=8KB9.3M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加强校友之间以及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增进友谊,增强母校对校友的凝聚力,扩大母校在海内外的广泛影响;继承和发扬北京林业大学的优良传统,开展教育、科研、学术文化交流等活动,为母校的繁荣与发展,为国家的富强与进步贡献力量。 m2;6Pl8.1vo2:3J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n7:,ei1=2FW2.3d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北京市。 e3=7OA4?5LR9-5b

第二章业务范围 Q9:1dC6;4Vb9;8G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G8-9xJ3:1eQ2:9U

(一)联络北京林业大学校友,加强校友之间及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组织校友的联谊活动,协助学校搞好校友返校工作; v3=,vg5+,Rk2-5A

(二)搜集、整理编辑校友名录和校史资料,建立校友档案,编印校友名录,提供校史编撰材料; E4;2EE,~,fs1!5J

(三)通过校友的信息交流,了解社会各界对北林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评价;征集办好母校的意见和建议; f8=10t7.5ey,=8v

(四)编辑、印发《北林校友》等内部刊物,及时向校友介绍母校发展状况; E1+6lp,.1cy2~6W

(五)通过与校友的合作,建设产、学、研一体化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平台; O8=90o,?4by5!7u

(六)举办有益于社会、有功于母校、有助于校友的各项事业和活动。 e,+8IR,.9co2~9d

第三章会 员 c5-4IK,~,YS2.1a

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 M51Aw7-5L04;2G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h2?9wL3~6iE9;9P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o3:3Pz43wx2;2Q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m7+9dO1+2vm4.1c

  (三)本人为北京林业大学校友。 S8.3lV,~1VG1=5O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北京林业大学校友: t9-3Jv9:2YV8.9f

1、凡曾在北京林业大学(北京林学院)学习过的学生和工作过 Y5-3Bw3=1pf88m

的教职员工; V6!2gr4;,hJ2.7Z

2、在校的学生和教职员工; p,=2Gl8.6WS6~2t

3、北京林业大学聘请为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名誉教授等职务 c4?2py7~5si1=4s

者。 C3+7jn5?2hY6~4b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j2=1jy5-7mK,:8c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L35Cr,.7kE4.6i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b8=6fI3:1PH,+2P

(三)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B9.9DP6!2kC4=8A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Z8!2sI2;6yK92e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g8~1UE2?5rM26V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S6;1oC39Oy2?9A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0,?2Ai,?7Nl2+5g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x3+2hL,:6Db8!1D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o3-6UB2+7KV5;1P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k5+9cy9;2Co,!8n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U5;9NY1+5Kz8+1p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E5;3nE4-9iy6;,x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R1+5AY6:4mt5=1a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K7.7Ms8:1Ba7+4H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W2:7fS3!6rk8.5w

(六)支持母校事业,促进母校发展。 f8!1Sn4.8fz76n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B6+6oO5-6bz3-1x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u9.8al9;4iQ3.1s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i5?7kY,+5MU4:1z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M4?1Gt5.6cv,;3U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g6?,CJ7~7Js61S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q66pn8!7Gb1-7J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D2;2jg4=3oX1~6J

(四)决定终止事宜; o7?5ci89xP62v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D1.6SZ9=9gV1;,A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Y2.8Bl7+3pt4.6Y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G9=1jo4+4za8!7D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O8?8Wk7?,Xn2?6N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W4:9Om58WB,-1c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q7!7UG2-1ws,:50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M9?6Sl,~9AE5?,N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e4:7wL8:8XW8-4w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q9:3bW4;2NI4;8B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P6?2VY4!9Zx8!2s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0,.2Xj3.6ko6=8H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F9;2PW9:2Np7!7j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K9;7Xb4=4FM3+4t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A8;1eJ8+9rd3?,i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o8?3Et7!8RR76N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L2?7EU7+5OW6?8w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H9?6HI8-8C059Q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A2~2pR3;7Jo3;5V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j3=2FM2;5IA1=2n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i7+8VH6:6Uz4-8b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L9-3do5;3YV7?7l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I3~7ma6-40b6-2b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j33UY,-7OV9+3S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u6=7GV3;8qH8-1C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E,;3ut3+9qd,~7P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Y7!1QJ5:8pu4-4X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s4-7Qt9=3iw,~6s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x8-8oO4!7ny9-1w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d5;2Pc8;3Al9+1D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i9-1Mg1:7oN7=2C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w4!9ME8.7Ss3~1c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l9?8QL1?1fE,;2q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h2-2qM5;9cM9-8Q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L5=5Lm,:6yq2,V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m39GA1?,UU5+5Z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m5-5Yj48Ea2!1C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W4~9jy7!2eM7-5e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U1+,qi8~2Oc4=5K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X,-4PF9.4UN4+7x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a2+5aB6:5EI36C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P3.4ZE7:2SF9:3a

(一)会费; x1=8mZ9;4lY7-7u

(二)捐赠; z8;8bS7~7yR1-40

(三)政府资助; X5:3RS4~9Tv1.1O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d8.,w04=7AZ7=8e

(五)利息; a4+7Oj7;7ig1;7F

(六)其他合法收入。 r5?,ri8?6Oo6+2I

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d6.4Zs9:8Hx3~7H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 h8=8Wu7~3OM64R

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H5!4Dd3:,QB5~,0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 l1!5Hw6=4Ff21V

真实、准确、完整。 k6!8sA2;,YW4?4U

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 F9!9qb2;3EG5+7i

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n8+5If8!2rm4!8V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K2?3Uo3~2Dl6:,k

,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 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m,+6wc7~80p,~3v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 W38UD2?5rz4-2q

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l1+4VP1?6eO4?1M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 O53YP4:2pi3;9M

用。 J4~8dY3:5lG7-10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 02+1QR5-9sZ5+5t

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R4:1AB9~2Ob7-1A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T2~9UB5;1Vi6=7Q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r4~2lz4!1bp6-7l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u4-6Ud9+1gH7~8D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P7+1Ul2-2Tx1;7H

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A1:5iL5.,pW1-9s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J4:4Rt4,Ql3=4P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P46Fb88nl6~2T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N2?3zh3:4zm5!2v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R1-8Wf3.4wW,.2w

第八章 附则 f,!,XQ7?9CH9;8i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3年10月12日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a71Qi9:2pI,?4V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O51nT6-,fc5,h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J6!4gI,.,nJ9;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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