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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校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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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校友会于2014年1月6日,民政部正式批复同意成立。工作目标是服务校友,促进学校和校友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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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校友会简介

北京林业大学校友会于2014年1月6日,民政部正式批复同意成立。工作目标是服务校友,促进学校和校友共同发展。 n8+9Gx8:4WB2.4z

发展简史

风雨兼程的北京林业大学历经6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所国内外知名的高等学府。北林的学子分布在世界各地,为人类的进步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为弘扬北林精神,发扬北林传统,为学子和母校搭建一个交流、进步的平台,学校2004年10月召开专门会议,筹备成立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统筹学校校友工作。 u5!4p02-1cq6!60

2005年1月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建立,确立了校友工作的目标:服务校友,促进学校和校友共同发展。 P4!5Hf2:6Zo1!7D

2013年10月12日,召开北京林业大学校友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x3.8ZQ8:1qc8.5M

2014年1月6日,民政部正式批复同意成立北京林业大学校友会。 u6?8KH5=9hQ48i

学校校友活动开展得到了广大校友的热心支持与参与:林学院、水保学院、园林学院等全校所有的学院,厦门、天津、陕西、粤港澳(由原广州校友会、深港澳校友会合并)、重庆、海南、青海、河南、江西、陕西榆林分会、陕西杨凌分会、青岛、贵州、甘肃、辽宁、河北、湖北、山西、宁夏、安徽等二十个地区的校友成立了校友联谊组织,云南、吉林、新疆、西藏等地成立了校友筹备组织,真正搭建了校友活动、交流的平台。 A2+4kN7-7Qf3-4W

发展前景

校友会将秉承北林办学的优良传统,广泛联络海内外校友,为校友的发展,为北林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K31to1~8R08;9m

组织章程

北京林业大学校友会章程 C1-4ST,-9jN1-4V

第一章总 则 P72YQ9:7bY1;9F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北京林业大学校友会(Beijing Forestry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缩写:BFUAA)。 j7~70c5;7ai71y

第二条本会为北京林业大学校友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u65Sj7~6Hn6:3D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加强校友之间以及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增进友谊,增强母校对校友的凝聚力,扩大母校在海内外的广泛影响;继承和发扬北京林业大学的优良传统,开展教育、科研、学术文化交流等活动,为母校的繁荣与发展,为国家的富强与进步贡献力量。 I9:7lG,;6BK1=9g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V4=3YB5=8qR2.2J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北京市。 u5.5pA3=4nV6:,Y

第二章业务范围 r3:,YT9.9ef,=,t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a9:9TW7:1On5:2q

(一)联络北京林业大学校友,加强校友之间及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组织校友的联谊活动,协助学校搞好校友返校工作; N74IZ2?9Ec6!,b

(二)搜集、整理编辑校友名录和校史资料,建立校友档案,编印校友名录,提供校史编撰材料; q9:9Ce6.7HB8-5P

(三)通过校友的信息交流,了解社会各界对北林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评价;征集办好母校的意见和建议; o23Pu3.2ZR9?,I

(四)编辑、印发《北林校友》等内部刊物,及时向校友介绍母校发展状况; v7:8RC73Zc1;2S

(五)通过与校友的合作,建设产、学、研一体化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平台; L5-2dW1+8fl6=5F

(六)举办有益于社会、有功于母校、有助于校友的各项事业和活动。 Z44mb,!8xy1?3k

第三章会 员 w3~,zB,2Yq33L

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 D8.9wo2~8Nz7:80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r8:6nx9+1NA2?4k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O8!,0E2!,lI8;8l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e92OM4;,wj1?2T

  (三)本人为北京林业大学校友。 R65Ae,;5VF,.9g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北京林业大学校友: w4.5Z09?3yo,?7g

1、凡曾在北京林业大学(北京林学院)学习过的学生和工作过 I,.,gd27ko7=4B

的教职员工; N3.,JH8:5NF5-1P

2、在校的学生和教职员工; d2-9Lf9;4ug7-7d

3、北京林业大学聘请为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名誉教授等职务 W1+2eQ93Ri3?1H

者。 n7~4hk5;,Cm89P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G5=6ky6!3tt3;30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Z,!7PM3!4uj9;2T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b5:6zA64fu1+,z

(三)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j7+6Lc1!9lW3:7R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y3;3Xc7.3U07.7O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D5:1ZV2.7rM9-3n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O4+6Ws3.,ia6=9W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E5!8An1+6IM9.8U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G6!7CF9.8rg1~1R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X4?4iS,=1ZA8!2V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k8!8KU9?5FP,;2k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e9.8rE4~3IR7+2W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s5~5mZ8;8Kb7-8f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z8;6Qr3~7ee4;6a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r2=9qY6=2qE6=7A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Y,?6cH5+2LJ4;8a

(六)支持母校事业,促进母校发展。 U8+6EJ7+5of5~2R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Y5;1UX4-7Fs3~2T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X5-7mr9~2xr2~7u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F2-5rC4;7Jc1-9G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j92kk1+5ww,.6w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a2+4AG35Ae8+,o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N1;8vB7:9nU2~3S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Z9:40O2:7Jw9.3K

(四)决定终止事宜; Y6.3lh3!4UG6+8k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L4+7RT65LE7~5E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a5=1gL4!8er4-5A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k7:5Vx35hR3~2S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m2,vL6+6IH7?9I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t9-5XV8~6Xd5;2u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S2.4Rm3?6hN,?,o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b2-,ny7;1dR,~7o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K3:6pY6?7ew8~4f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q6=9hI36Hn,!3X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U5+1zV3:6jE3.9h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S5:5Va5+,jg7!2T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z2.8mu9?5rw,+,y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X3=3Hq1=6sC9+6G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m9?5CR1:9BT6?8z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A,-1tY1?2jR7+,S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B1.5LF9!7wY1+1Z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w3!1fj6=6nR3!2g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I26sQ7-4aV2?6S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X5=5QF7;3Uk4?2x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u1.3Tp,~1f01.7X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U,=4Si5!8Ci8+,h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A8.2yy8-9FU6;9P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I,.3vD85yv6:5J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O2;6at2.4O04-4g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S1;,xO1~7Yg7.2J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Z9~8gR3+4OT1~2e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j1~6cz1!2EL,;,C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L,;6At3+1jk5:8y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G6!6Ll9;3jI87p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K7.5PK1:8iv,?6b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M3:5Id2:8or6:2v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u9:4DH9:,dB,!8z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O33JX9!3aI3+7b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i2+,am2:,XW8.4b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l2!7yh,~5cr9.4Z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P8!8sw2=5dp,-70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b2-3Uh9-5Nx88Y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p3~,Pv3;3xC,-7y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G7.6dU9+3BT7!5K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W4:7Ox,?6Wf2:7O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p3.9SY9+3jz1!,d

(一)会费; q55pb2~6JH9?8E

(二)捐赠; Q6.2za3+7aM1~8S

(三)政府资助; h4=7rF,!5vX8?5d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A4=9pc3=5zg5-6G

(五)利息; S7;1af5;30U6:4M

(六)其他合法收入。 q2-90r,-,pI1!6a

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06-2eB2+5Ay7=7f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 h,!,Cd9-8ft8+4d

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o1+7GV75qH4:7M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 V3:3bu1+3QE9=9s

真实、准确、完整。 A76A0,+9lk7:7l

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 Q8.7Cg1;5UW8!4p

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i53jW8+8YR,+5Z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l5.6Qd24So23Z

,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 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M1=8BJ94Zc1~3l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 X3-4zt4;7DX2-6O

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N7~5A059uP8;5L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 N8:3FH7+9sb3?5R

用。 I2:3TG2+,yx9?,Q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 W1:5aJ2!,ve7?7C

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v1~,wK7.2Kz8=5J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z9!3Zi8;2br7;2a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j8-,Zg4;7zf,!7C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O,!3Sj58uq7-5d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z7:1ls2=9gV2+8A

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P,8gd9;,va5?7c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v3?1rn3-50O5:,L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O8=3Zv8+6OJ1+8h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I98HJ8+1DZ6?5t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f1;6wd2=4Eo4-8v

第八章 附则 I3?4yo8:5pB5+3F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3年10月12日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X1+3uO,-8KY93S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h1-1hq2~6tE1~,K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u2:1fZ5.6U07:,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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