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介
滨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滨州市委领导的由全市性文艺家协会和各县区文联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山东省文联的市级地方组织和团体会员,在山东省文联指导下,依据市文联章程开展工作。 q8:9Gf8?1lv78e
市文联属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单位,下设协会部、创作室和书法家活动中心。目前,滨州市文联下属美协、书协、作协、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摄影、民间文艺、文艺评论等18个协会和惠民县文联等7县区作为团体会员单位。 P5+3jd8!8xH8.5w
滨州市文联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发展道路和群团发展道路。遵守宪法和法律,团结、引领广大文艺工作者,坚定文化自信,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致力于繁荣我市文艺事业,努力打造新时代文艺高峰,为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小康滨州而努力奋斗。 W2-7jd4+3gW3!4i
滨州市文联主要职责是: J6?2ZV1;,0S63q
(一)对各团体会员、文艺工作者和新的文艺组织、新的文艺群体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基本职能,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发挥在行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n8.8jU1;4ky2:8g
(二)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文艺创作、文艺评奖、成果展示、志愿服务、文艺理论和评论、学术讨论、调查研究、人才培养、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项工作,充分发挥对文艺工作者的组织、引导、服务、维权作用。 G9.9Tf6=3rN7=8P
(三)团结全市文学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反映和听取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z3+7lk4~3ZS8!1f
(四)负责文联的组织、宣传工作。 C6:4FI47pB7?5M
(五)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文艺界同省内外艺术家、艺术团体开展文化交流活动。 n6;5Ib43A04=5L
(六)维护文艺家和艺术团体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07-,SP5?,Uj3?9R
(七)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K9?9aY3=3OV5+6b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山东省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M3;1Fm8,dT9;3m
滨州市作家协会简介
滨州市作家协会,是隶属于滨州市文联的以作家、评论家为主体的社会团体,成立于1985年2月,现有会员810余人,其中有18名中国作家协会会员,124名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2016年协会下设小说创作委员会、诗歌创作委员会、散文创作委员会、报告文学创作委员会等10个专业委员会。 u9!1L07:3Qa5+8w
滨州市作家协会的宗旨是:贯彻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团结和组织全体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学活动,增进与省内外作家的联系、交流,多出作品,多出人才,活跃和繁荣我市的文学创作。 N6,Je5~9Pk9?5z
协会自成立以来,在历届主席团和理事会的领导下,广大会员努力创作,向社会奉献了一批批充满正能量的优秀文学作品。据不完全统计,滨州作家在国家、省级报刊发表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文学评论等共计40000余篇,出版各类作品集近200余部,20余人次获得泰山文学奖、齐鲁文学奖、山东省“精品工程”奖等重要奖项,赢得了省作协、市委、市政府、市文联的高度评价,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事业得到健康发展。 Y3!4Ht3!5dK2=1X
协会章程
滨州市作家协会章程 S1;3iA4-9FH5:1K
第一章 总则 K5!7Yf8!6CO6+7e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滨州市作家协会 V8=6Xo6!1ZI6+9s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本会由滨州市业余文学爱好者自愿组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P7~,Wo3.2jX6+6j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繁荣滨州市的文学创作,发现和培养文学新人,为社会主义服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t17xC1=8Zu8;4x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滨州市文联,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S6+5KD2;9ie3;7O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滨州市政大楼。 T4+,tS1?,oR3;6l
第二章 业务范围 D9=7Be9.3uG2=1U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w5-6Lf5+8ib2!4N
1、组织本团体、个人会员进行文学创作。 n9-1Cj3=5ZO7=3J
2、组织本团体、个人会员进行文学研讨、笔会 b52zz1;6PZ2~6m
3、组织本团体、个人会员进行采风活动。 v9=1cE5~5om8-,R
4、组织本团体、个人会员进行编书活动。 D5-9ei4=9lM3:9a
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团体会员、个人会员。 S4.6kz8;9UJ5?3I
第三章 会员 E2?1Pi38Fl3-6f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面具备下列条 H28Sl3:,Jz51W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L7=9SH9;2DE5;8y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I9?6nd3~,Mm,-2o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G69oi7~1IO2+6E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Y1.4Sv8-,OD4=5Q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r8+9Al8~7Ei6:3E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B2-8qt4=7MV1?8d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l6;7Rr84bz8=7y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t4+3vo1!6VD3:9T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V6+6SB2;2VK4:1P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M3=3Xb4:1xN2-3o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Y7=1wU8=3mm8+2k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E4:9SK7=1Gk8~7E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z15eZ6!9Dn,-1Q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Y67Ot9?,lP1.4Q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F5:7xp6+6kZ7,i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b7;2wM9-2UG3~8F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h1?9Hs24SM6!1f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n3!,dF,!6Gr8=8A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 03:6IH9-6Zg9=9K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K3~1ga5.7uY3=8s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R8=7ZF5~6bv7=4I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惩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予以除名。 X5+5Hk8;6zg7-7v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L8?9on2~4Al5.3e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H71bH4-4zL6.,T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U5-9yg5-,ZJ7=7L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n1;9Hn6!2XU5+7w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s4-6LM4.2Ri2.3N
(四) 决定终止事宜 B,~9ad9:9km,=5c
(五) 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M3~4UH82Cq8-4w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 / 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I1:6Qa,.4qY5-,d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G2:3JC1;7Ts6!3j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Y9!,Im6;5Lj9=30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y5.7Gd9~5RB1;3l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b,-6za5!2Sr5;,X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主席)、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 C5;9RF6.4Rc,:4T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o25Ip9=8Pd3=6P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O3!3KD4;,as5!3t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W8:6vS,~4rg6~5x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M5?9Cl2-5eP2-2c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a6?4to5~9LI2=4T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z69iH9.7ue2;8O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F4;,or1=9pn4+50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j3+1cl6!6j05+5E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 / 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名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w3-9Ea8=8KG,!6H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G8:3gs3?1xg8+6o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半)。 v63gT5!7GV2:4p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E8!2rP3?8Ak6~6o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的形式召开。 R6-3mq9;9zY1.6O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的理事长(主席)、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H2=70I17Xi5.,O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V8-9aJ23KD5!5g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S67ou2!7eN,.2H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a6:8PV7-7uf3;7L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确的工作; Y1+7de2:,FT13A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i5-3LZ46iw8;9G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m,7LU34OV,.4m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理事长(主席)、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M8;5GM88V0,~3y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理事长(主席)为本团体法定代表在(社团法定代表人——般应由理事长(主席)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副主席)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在,应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理事长(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D7=,XL7+7wd21M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A8!5JF,?8mk9!4U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T6~9ma2?90n7!1d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w2.2ub3.7gr7;8j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i,?3iX5?9Cc8+7l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T1;4wK7-9sH1+8f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D4!6Fb4=4N06:9A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 I5~,jP9=8WK7!8v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Q9~3nM7.6BP4;6y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g6?6Ri4?1iN,=2f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k,=6YO3.9ID4~5s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S,+8EG,?6Ff1!4j
(一)会费; n,5zP9;9NH2-6h
(二)捐赠; G5+6UY7~4fS9+1j
(三)政府资助; B1~4VF1-,rO1+3v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p8!5Wm6.,xn8-3S
(五)利息。 F55Om5-4Rw1?3Q
(六)其他合法收入。 H9:2HU4=5kX8=,k
第三十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费。 y2~1XG9~8Ib5,V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G64fk,;2tN48m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b3?8iQ1~,fA8~,c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p7:1eT5-7YB98z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U9~,iK3+5jQ5+3N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细织的财务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 0,+8Yz7:5MJ3~1p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K8-6rK3;6ha2!,t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F3.8Iz56qv,?1I
第三十七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a5=3Gl7?4yO1.3N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m7~3qR7.1Zx7?9R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R8-6Cm8;7FT3+6z
第三十九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K,.6YH6~7dW2.5X
第四十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0,:,BF3!,AS4+,Y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V8=3np1=5gx6-9o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s4-3To9:8AO4:8C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z1?4nI9~7BM,;3B
第八章 附 则 v5;2Rg1?9yX1~8n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经2009年1月18日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d5~5aF,9hM5?2t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O3+6nO5;3Id,!,M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O,;9xS1~4kP7~6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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