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人民法院简介
布尔津县人民法院位于布尔津县神湖中路,现有编制44个(42个行政编制+2个工勤编制),实有人数44人(工勤编制2人),其中 x2-2Pz5=1LM5!3M
汉族20人,少数民族22人; 男干警19人,女干警25人;大专以上学历40人,占全院干警的98%;党员19人,团员2人。正式在编干警中,有 x2;,xu9=3AJ8~1i
法官等级的22人,司法警察4人,工勤人员2人。内设机构5个(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综合办公室(法警大队)、执行局、政治部) F3-1Oa4!8WL3!7b
院的领导、监督、指导和支持下,围绕全县发展工作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个至上”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 s,!2EY6=7mb1,x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道路,突出“公平、公正、高效、文明”主题,及时有效地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依法调、判了各类民事纠纷;积极 R3+,ns4-4ev2.,A
妥善的推进依法行政,为辖区内5乡2镇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近三年来,院年均受理民商事案件件2876左右,受理刑 w7=9IL5;3zh2.5w
事案件208件左右,受理行政案件数19余件,受理执行案件1010件左右。 l1-6ax2+1Ly7;4c
多年来,布尔津县法院的干警们用不怕困难的吃苦精神和勇创一流的开拓精神,克服了自然条件恶劣、物质装备差、办公条件落后 y6=2jO15VQ4;6P
、人员经费不足等困难,以成倍的奉献换回了丰硕的成果:1997年,被评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1998年,被自治区高级法院评 l37PC9:8wa,=4f
为“优秀法院”;199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并被自治区高级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2003、2005年连续两次 D5?8ao8;1rz5-9d
(每两年评一次)被自治区高级法院评为“优秀法院”,并荣记集体二等功; 2004年,院立案庭被授予“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 I4-7xe9!1ow3-2s
号、政工科被授予自治区法院系统“政治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被自治区高级法院评为全区“十佳法院”之一,2007年,院立案庭 A8?4XK3=8Et9+9P
被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2008年,院立案庭被自治区高院授予全区涉诉信访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8年, T8?2XY9=6LV,1j
被自治区精神文明委授予“最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0年,获自治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2011年,院综合审判庭获自治 01;5OA1+1HE49I
区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此外,自从2003年地区实行基层法院绩效考核后,始终名列前茅。 P4?1ag1+6ay2=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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