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阿勒泰地区位于我国西北边陲,新疆北端,阿尔泰山中段南麓,额尔齐斯河畔。地区总面积11.8万平方公里,占新疆总面积的7.2%,东部与蒙古国接壤,西部、北部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共和国交界,南部和昌吉州相连,西南与塔城地区为邻。边界线长1175公里,占新疆边界线总长的21.2%。阿勒泰地区物华天宝,素有“金山银水”之称,丰富的矿产资源、土地、林业、水能资源以及独特的旅游资源,在新疆乃至全国独具特色。 d7;6aD4+6hM5.7A
坐落于阿勒泰市团结路的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4月1日,原名为新疆省人民法院阿山分院,1954年11月1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成立后,阿山分院改名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下辖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哈巴河县、吉木乃县、福海县、富蕴县、青河县7个基层人民法院。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办公楼面积4000多平方米,年均审结案件1000余件。 Z6!4Ki8-4vA5-5L
近年来,中级法院在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物质文化建设方面有了长足发展,各项事业也呈现出蓬勃向上的良好势头。1999年创建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2009-2012年连续四年被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12年被地区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评为年度优秀班子,并先后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区、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2006-2012年连续七年被中共阿勒泰地委、阿勒泰行政公署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f7.1LR6~4yu6=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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