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海县人民法院简介
福海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4月1日,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福海县人民东路3号。全院有人员43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72%,汉族22人,少数民族21人,少数民族占全院干警的49%,女干警15人,占全院干警的35%,院领导6人,党员干警30人。福海法院精神为:忠诚敬业、尚法为民、公正廉洁、务实创新。 G9:2Pt8;9Yt4-6o
机构设置 M6+3If3-8Ir7~,I
福海县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喀拉玛盖人民法庭、执行局、办公室、政工科、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等11个部门和内设机构。 s6!6mI3.2dg1:,k
法院建设 I9-,Su1.3xs8;1B
福海法院紧跟“法治中国”建设步伐,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建设“六好法院”为目标,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矛盾化解,强化司法公开、司法廉洁和法院文化建设,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很好地发挥了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为促进福海县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近年来,福海法院年均审理各类案件1000件左右。福海法院按照“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龙头,以司法能力建设为主线,以确保司法廉洁为基础,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努力实现法院队伍素质的新提高。“守公平正义之水,尽为民司法之责”,福海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团结一致、恪尽职守、迎难而上、敢于担当,他们爱国爱疆,甘于奉献,积极发扬新疆“四树”精神,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践行着“尚法、修德、忠诚、慎断”的法院院训。 V39cX8.8PA3.8u
所获荣誉 R2!6kv34rX4!2G
2010年1月,福海法院被阿勒泰地委政法委、综治办授予“清理执行积案三等奖”;2012年7月被地区工会命名为“模范职工之家”;2012年12月被共青团阿勒泰地委命名为“地区级青年文明号”;2013年10月,福海法院被阿勒泰地区民宗委授予“民族团结先进单位”;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自治区精神文明单位”称号;2014年10月被阿勒泰地区纪检委命名为“地区级廉政文化示范点”。 F9~2qC7:4na5:1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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