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简介
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地处风景秀丽的秦岭南麓,汉水之滨的陕西省安康市。根据1979年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关于设立铁路专门法院的规定,该院于1979年10月开始筹建,1982年5月1日正式成立并开始办理案件,成为全国新设立的62个铁路专门基层法院中的一个。管辖西安铁路局在秦岭以南所属的阳安、襄渝、西康三条铁路区域内所发生的刑事、民商事案件。至2012年7月,其人员、经费均由铁路企业管理和保障,审判业务随着铁路体制变革,先后受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监督指导。2006年9月,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恢复成立,继而审判业务再次由该中院监督指导。2012年7月1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与西安铁路局分离,一次性整体移交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 u7.6vk5+8al4~5w
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编制44人,在编干警37人,其中法官26人,司法警察6人,其他为司法行政人员,本科以上学历28人(其中硕士学位1人)。另聘合同制书记员3人、协警5人。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法警大队等9个职能部门。 Z93Bx5=7bk97A
2012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对铁路案件管辖作出明确规定,基本保留了原管辖范围。2013年9月6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印发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指定西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受理民事纠纷案件管辖的规定(试行)》,指定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增加管辖安康市汉滨区辖区内发生的1、运输合同纠纷案件,2、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 y6?5Dd9?,KT4-8G
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自建院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构和谐”总体工作思路,把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作为队伍建设的目标,把提高法官干警素质和增强队伍的整体战斗力摆到突出的位置上,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人为本,从严治院。通过多年努力,法院队伍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多次被省院、中院,路局评为政法工作先进集体,“两争一创”先进集体、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优秀班子等16项38种荣誉称号,2004院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l4=3dV4:4xE1-6H
院址:陕西省安康市江北大街中渡路36号 v8-3sK95eS7+,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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