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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稀土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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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稀土行业协会 (英文名称为:Association Of China Rare Earth Industry,缩写为ACREI)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于2012年4月8日在北京成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00000717833384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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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简介

中国稀土行业协会 (英文名称为:Association Of China Rare Earth Industry,缩写为ACREI)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于2012年4月8日在北京成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00000717833384J)。杨文浩为协会二届理事会换届后的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叁拾万元整,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业务主管单位,协会注册办公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502室。会员单位主要由稀土开采企业、稀土冶炼分离企业、稀土应用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是全国性非盈利社团组织。 u8:4FO1:5Rf8~3Z

协会宗旨: N1-7TL5+2dC9~3M

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行业诚信自律,充分发挥协会在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为企业、行业和政府服务,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和稀土行业乃至国家利益。 O6;3pQ7=5yW9:5u

协会的主要任务是: Z22Jx6;3DO,!4R

协助政府制订有关稀土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引导会员单位加强自律,组织稀土行业开展共性和难点技术研究,协助政府制订和修订稀土行业团体标准、国家标准,协助政府对企业的资质审查和产品质量、环境、安全的监督检查,承担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查,开展行业损害调查,组织科技成果鉴定与推广应用,建立行业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对外宣传,开展业务培训、技术交流和技术咨询,开展与国外同行业和相关组织的友好往来,为稀土行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m3-9PQ7-4yc6!4H

一、正规严谨的内部管理打造高效的服务团队 f7~3an1=5UE,2c

目前中国稀土行业协会有近300家会员单位,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协会成立至今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 i1.8vd9:,vL2!6N

(一)组织架构 B5=7Gy,7kS9!,e

会员大会是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其主要职权是: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决定本会终止事宜;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r6!3US4:9mP1~7D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权是: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审议通过本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报告;决定其他重大事项。2012年成立至今共召开一届理事会8次,二届理事会3次。 i2;7PI3?9xD,.1Q

秘书处是协会常设办事机构,秘书处下设综合部、信息中心、国内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咨询服务部五个部门。其中综合部负责会员管理、秘书处内部管理、相关账务管理、文件资料收档等工作;信息中心负责收集稀土行业运营相关数据统计;国内业务部负责与国内企业和政府联络沟通,并处理相关国内业务;国际业务部负责与国外企业和政府联络沟通,并处理相关国际业务;咨询服务部负责系统整合行业动态,建立行业大数据库,统筹规划服务和咨询项目,服务行业、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社会。 N7.,qE3~8xC7~9u

二级分会。至2015年底,协会共成立了8个专业分会,分别是:光功能材料分会、储氢材料分会、催化材料分会、抛光材料分会、稀土合金分会、磁性材料分会、检测与标准分会、投融资分会。 t6-7Fr9:5MH9?9b

(二)内部治理 h2=6Mg7;8gh2+5Z

人员情况。协会领导有会长1人、副会长15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4人。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及聘用和借调人员组成,均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高级职称。协会建立了完善的人员聘用和薪酬及其它管理制度,并按要求与每一个工作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支付保险和公积金。 a6!2XX7:4Qa5-3D

党组织。协会党支部成立于2014年,党员由秘书处有组织关系的人员组成。协会党支部自成立以来,一直贯彻党的精神,并按照中色集团直属机关党委要求定期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的作用。 R,~5lm6:3Wo9-7K

规范的财务管理。协会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并聘用具有会计师资质的专业人员为协会处理账务,实现了会计岗位和出纳岗位分离。2012年至2018年,专业外审机构连续7年对协会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B9~1lW3-5Jn6~5K

印章及档案管理。协会成立以来十分重视印章及档案管理工作,不仅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并且这些制度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做到了印章使用有迹可循,档案存储和检索方便快捷。 c7+5Mq2?5Gm4;,p

其他各项管理制度。为规范各项经营行为,协会还专门制定了其它20余项管理制度,涉及考勤、出差、固定资产、分会工作、业务接待等方方面面。这些管理制度对协会健康发展,人员有序工作起到了关键作用。 W6:5wQ,~6Bs,:1U

二、专业的服务获得各方称赞 P1?3mf2-4ZF9~3k

协会是全国稀土企业的家园,是企业与政府沟通的桥梁,是政府制定产业政策的智库,也是国际交流与协作的平台。协会成立以来在完成政府课题,行业信息统计,建立行业自律规约,反映企业诉求等方面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并于2017年被民政部评为AAAA级社团组织。 N3=3mk1:9NK,9c

(一)谏言献策,是政府好参谋和好助手 01.8sm3-9bC3.8C

政策的制定和修改。协会参与了工信部、发改委、国土部、国税总局、环保部、商务部等部门的近20项稀土相关政策的制定和修改,并得到了各部门的认可和高度评价。 t8!6eX1?7Wz,3G

重要产业规划课题。承担中国工程院《稀土资源与应用总体战略规划》的课题。内容涉及对我国未来稀土行业国内外产业现状、相关行业稀土中长期需求分析、指导思想、行业发展重点、产业政策等方面。 x4.4dT9;5zw9:1Q

参与了编纂《中国的稀土状况与政策(白皮书)》。“白皮书”全面系统地阐述了我国稀土产业发展的立场和观点,对于促进稀土开发与环境协调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开展公平贸易和国际合作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s9.6Sg2:7NG,:6l

从稀土黑色产业链猖獗、综合回收利用、稀土园区、轻稀土国际竞争力等四个方面对我国稀土行业进行分析,形成《稀土行业关键性问题分析与对策》的报告。 s7;9l06=2lx5+1C

承担了发改委的《我国稀土资源安全战略》课题。该课题对国内外稀土生产资源和生产现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竞争力比较,并提出了实现我国稀土资源安全战略目标的建议。 c83BC,-8sA4;,C

2013-2014年,商务部应诉WTO稀土诉讼案期间,协会派出专人提供资料,并参加讨论会近十次,还派出专人赴日内瓦参与应诉。 v4+3gn22wC,?6j

地方政府稀土相关产业规划。承担了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政府的《临淄区稀土新材料产业园区规划》和磁材、催化、抛光、发光、氧化钪回收、稀土合金、储氢等分课题编制工作。 x6.5Hh98Nb,;5i

承担赣州市工信委《赣州市“十三五”推动稀土产业做大做强和转型升级思路研究》,为赣州市推进稀土产业良性发展和赣州矿业公司的“十三五”发展规划提供了思路和智力支持。 e2?9Q06~2dS1+8G

(二)行业大数据和稀土价格指数 f5=5QD7+8Wa2!8z

行业调查研究和行业数据统计。协会建立以来先后实地走访了200余家会员企业,范围覆盖了我国所有的重点企业和大部分中小企业。掌握第一手的产能、产量、发展现状、技术动态、存在问题及企业对加大行业整治的迫切愿望等相关情况。 V5.7Xz9+4gN6!9v

建立产业链数据统计系统。协会的数据统计系统不仅仅局限在稀土矿产资源上,更将统计的范围扩大到了稀土应用的各专业领域,实现对磁性材料、储氢材料、抛光材料、发光材料、合金材料的产能、产量、稀土用量等进行统计分析。 v7!1Mw9?1Us,+3X

该统计数据定期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为主管部门制定产业政策提供有力的基础支撑。 d4=7mm3~2iY5:2w

稀土价格指数。协会以各主要氧化物价格为依据,编制了稀土价格指数,并于2013年6月底正式网上发布。该指数对稀土产品的市场交易价格具有指导性意义,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稀土交易的重要参考依据。 P6;6Pi5?9eQ,?2e

(三)双管齐下,促进行业自律和企业规范经营 T61Xg3;9mB5~5x

倡导行业自律。协会不仅应政府部门要求,参与编写了多项与稀土生产相关的管理条例。同时为规范稀土生产企业的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2012年7月份公开发布《中国稀土行业协会会员自律倡议书》,该倡议书得到了广大会员企业的拥护,起到了倡导公平竞争,遵循国家政策诚信经营的作用。同时树立了稀土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i2!2Oq6?8OS6=2K

2014年,协会发出《稀土行业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自律协议书》,组织协会会员单位签署自律协议,并对协议单位执行自律协议相关条款的情况进行检查。起到了维护稀土行业利益,打击非法开采、违规生产行为,规范稀土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作用。 t,:6Jk1!7PM2;3W

配合政府打击不法经营行为。①建立举报系统。按照协会《关于举报稀土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奖励办法》,多方募集资金、及时兑现奖励,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打击不法产业链。②分析不法行为形成原因和重点监测环节。协会对稀土不法产业链的成因及稀土综合回收企业的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与业内专家探讨交流,形成了《稀土黑色产业链的剖析》和《稀土资源综合利用现状》的报告。③派人实际参与打击不法行为。协会一直积极配合由工信部牵头开展的八部委联合“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先后三次抽调协会专职人员参与开展专项核查整治工作,此项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z1!8ZE3?9aZ3-2A

(四)发挥作用,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 y11op,=2lV3:5F

反映企业诉求,解决企业实际困难。2013年,LED荧光粉企业出口业务遇到配额和关税问题,协会积极协调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f1.4kD1;2dz4,m

2014年,帮助五矿依路玛、包头宏博特等会员企业就稀土深加工产品出口问题向海关总署、商务部等部门反映情况,得到了有效的反馈,为企业解决了实际问题。 q,=1Qj1,dN6:8B

组织专家论证企业项目。近两年来,协会组织参与了中色南方稀土(新丰)有限公司7000吨/年稀土分离项目、平远县仁居稀土矿年产1000吨混合稀土(氧化物)项目等多个企业项目论证活动,为企业项目实体提出了专业意见。 h3=5tM2.3Oe7!7k

帮助制定企业发展战略。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稀土产业发展规划》,并获得了企业高度认可;为赣州稀土集团编制了《赣州稀土集团“十三·五”发展规划》,该规划将在近期验收。 g42ze9!4yB2~3S

(五)搭建平台,促进国际交流合作 H6=3YG4:5fU3-2p

接待外宾,阐明我国稀土产业政策。协会先后接待了南非Frontier、德国国际安全事务研究所、澳大利亚莱纳斯、韩国驻华大使馆、韩国矿物资源公社、荷兰外交部自然资源特使、加拿大Avalon稀土公司、美国MFC集团、钼公司和日本多家公司来访,就稀土资源、生产、环境、市场、政策、投资和技术发展方向等进行深入交流,阐述了我国稀土产业发展政策。 Y6?1wP7-6yX,~4U

召开国际会议。2014年3月组织召开了“2014钕铁硼国际会议”,邀请了国内外几十位专家,分别从技术、市场、资源等多方面就钕铁硼材料与钕铁硼行业的发展作了专题报告,推动该产业的技术发展。 o55JI1-5mF9-7P

2014年6月,协会第一次主办的“稀土资源与市场国际会议”在广州成功召开。邀请国内外专家发表了16个专题报告,在行业内反响良好。 u8~2PX6=,Ab8!8E

2015年4月8~10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成功举办“2015国际稀土产业成果展览会暨2015稀土产业研讨会”,打造了我国稀土行业集产业博览、贸易洽谈、高峰论坛于一体的综合性会展平台,共有268家国内外企业参展,为稀土企业提供了展示、推介、交流合作的机会,推动了稀土产业的发展。 l1+2TJ82nV3:2k

三、展望 m38Ug,-1en7=8A

协会将根据国家有关部署和行业诉求,服务行业、紧扣大局、围绕热点、调查研究、谏言政府,成为会员满意,行业认可,政府支持的行业组织,为促进稀土行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h3-,wb,+4dS6?2f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有色大厦南楼510 P8?2eL51zu4:7L

协会章程

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章程 n6:1Tl8:8DH95s

第一章 总 则 R1!1tn1=4vU8!3h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中国稀土行业协会,英文名称:Association of China Rare Earth Industry,缩写:ACREI。本会是以稀土资源为纽带,以稀土生产及应用的大中型企业为核心,是由稀土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科研开发机构、大专院校、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t9~5nu7!6FH2+4H

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全国。 e3-5Yf1.7Vl6?5B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发挥本会在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和稀土行业整体利益,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倡导稀土资源保护与绿色、科学、合理开发利用;主张稀土企业间的公平竞争与合作,维护稀土市场稳定与国内外稀土贸易平衡;推动稀土材料在高新技术产业的开发应用,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i1;1uy5-4Dw4!,l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S8-4VD3.6SW,-2k

第三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党建领导机关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 A5~5Pk9:1ae,4R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v3:7Aj88st,.7X

第四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p2;8TD9-,uc6:1D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北京市。 z,:40d8~8VP5;5t

第二章 业务范围 x2;8ZY4?8QW3:3g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p7+9Sh4=,Ra7+7b

(一)根据国家稀土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协调、引导、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公平竞争; f8?6Od4-,jQ7~5m

(二)密切联系会员、关注行业发展动态、深入调查研究,为政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有关法律法规提出意见和建议; a7.1NW88yz9-2N

(三)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修订本行业国家标准,负责本协会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实施监督; y6-4gC74bk5=7C

(四)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委托,承担行业统计,进行行业生产经营情况的分析,并及时发布行业信息; P5?5fw7=9BC5!3o

(五)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委托,组织国家科技项目研发,对新建(含扩建、搬迁)、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 C,~7ZV,-8Mb34f

(六)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委托,参与对企业的资质审查和质量、环境、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承担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查。依法依规,开展会员企业信用评价和行业损害调查; Y,:3YQ7:3At7?5R

(七)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稀土非法开采与走私行为调查,规范会员生产与贸易行为; v43Vz9-7Xx4!2V

(八)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批准,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委托,组织科技成果鉴定与推广应用,创办刊物和网站。建立行业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对外宣传,开展业务培训、技术交流和技术咨询; d,!5nw3!1iz,~6C

(九)开展与国外同行业和相关组织的友好往来,促进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f1~9RQ,7VM3.4j

(十)反映会员意见和诉求,协调会员之间、相关方面之间的关系,为会员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M79Gx4;9RU9.7C

(十一)承担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委托的其他事项。 g,?7DK7.7FM9+,N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D,!6Ay4!3rw8+2O

第三章 会 员 w,~5P02+8NN8-2X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种类: 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N7!2Pc7.8Is2:2g

第八条 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q,-,nk6=4ou8+9T

(一)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p7!8Vm9?9Ga7=1k

(二)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z8:7ge8+6rw3:2i

(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合法设立的,稀土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科研开发机构、大专院校和社会组织,可申请成为本会单位会员; a4:4kz2+8ZH5:6v

(四)在本会及相关行业、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个人,可申请成为本会的个人会员。 l6-3GW6~5Ez1!4r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z5:2iN1.4ag2-5K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填报入会登记表; m3:3Ps5~,Ed3=2S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014ze7:9ud,~5l

1、单位会员须提供单位简介,其他类型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l9:2eF6-9Qu6+5C

2、个人会员须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职称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r6=4ak4:7vS4+5V

(三)经本会秘书处进行入会资格审查,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s48LC4;2cF8-80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b5~3Fo6:1WB7+8L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E5:,ag6;9qL3-2h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j3~,ju8+3iY9-8p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Q4:7pH5~8uy9?3b

(三)参加本会的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p4=8fE8;7ed5+8v

(四)退会自由。 n4=7mB6!5zD,+6p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m,=4mT8=8jT3-9Y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f29Wf7:7zx8~1l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z3~3Mr7-5bN4;4q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H5?1Jo4?1Ty4-2B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L1;7Lv,;3ZR5?9t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B4;1FC,-1NJ9=3N

(六)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O6=1ov8!7IM8!8A

(七)按规定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n9=6IT5.,uM4=8u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除名处分。 N,~6Zs3+4TY2~1q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U4~8iW2-,Gd3.5G

第十四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s,:2FT2=5wK1=8d

(一)1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X3+7EO,~1ki,.9A

(二)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Q3;,Vh2+2ku8;8L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x6;3qE3:7sp2+8z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w3;1vF6-1My8-9Y

(五)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 l4;9Sj4~5IC6-1e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C2+1gU9:2Qt4.3R

第十六条 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p73kO,~7Wc8+1y

第四章 组织结构 x6?5in95zw5:1O

第一节 会员大会 a5~9cj8;1ry1-8n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D2+5sA6;3Sm6=1s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w4+7nN9:2FS7-9f

(二)制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a6!8VY63BQ2!3A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报党建领导机关备案; e,;1ij8!9Ds,,X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J,=,DE8+4lq2:4S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W5!7jU9;1XW2=5L

(六)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z9!7Xp5+2lG7-1t

(七)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 V5:2sp6;4hT46u

(八)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v6:9uD8?4MP5;9J

(九)决定名称变更事宜; N5!8Rp8=,mA1:8Q

(十)决定终止事宜; S8;4nC6=4bA1?9p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p1=2GV9-8lT1:5Y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K9!3ZW6:,qs,-7u

本会召开会员大会,须提前15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 06.3CV3~1Mz5.6P

会员大会应当采取现场表决方式。 A9.3nF9;1LT5+9q

第十九条 经理事会或者本会1/5以上的会员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O1;9Pq6!7KO91o

临时会员大会由会长主持。会长不主持或不能主持的,由提议的理事会或会员推荐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 Z4;4pz2:8yc2~4r

第二十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决议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j9?1YA,?,Vt9~4U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本会终止,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投票表决通过; B4.4UL9.8Wk3~10

(二)选举理事,当选理事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的1/2;罢免理事,须经到会会员1/2以上投票通过; t1!3ab9!1NH3.6W

(三)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1/2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L6:,mU4;9Xw8:3E

(四)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1/2以上表决通过。 G,-7bq7;1qY4~6O

第二节 理事会 m7;8eF1-7QH8!8b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P3;9ba2=5cd6;3P

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130人,且不得超过会员的1/3,不能来自同一会员单位。 I9.,rA3+1ED87B

本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u2:5MX7?6Iz42x

(一)符合规模以上标准的稀土企业集团、重点企业及相关科研、院校、社会组织等单位; H2.6Ex6?,cB2~6l

(二)稀土产业链各领域综合实力较强的骨干企业; q4!3Qu,5ZX1:,Z

(三)在稀土行业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个人。 C3-2QO4:8ke8:2n

第二十二条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 Z3:20P4!1lY4!7O

(一)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大会召开前2个月,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门选举委员会; Z6~4rV4?6Ad5:6d

理事会不能召集的,由1/5以上理事、监事会、本会党组织或党建联络员向党建领导机关申请,由党建领导机关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门选举委员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G1:4iY3=,QG3-3t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门选举委员会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大会召开前2个月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经党建领导机关同意,召开会员大会,选举和罢免理事; D87Xt3.7XQ1;5F

(二)根据会员大会的授权,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1/5。 H1-3js1+1mE1~8N

第二十三条 每个理事单位只能选派一名代表担任理事。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单位同时为常务理事的,其代表一并调整。 V,=1eY1=1Rc5=3S

第二十四条 理事的权利 t89bB36lW1+,E

(一)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S7.3NJ6-6hi7+6N

(二)对本会工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W8:6MX4:40P3.2L

(三)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 o6?3lH9?9NU5-2C

(四)向会长或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 x46Jj1?1aM,;1f

第二十五条 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利益,并履行以下义务: q6;2ZF1+1JU1=3K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 E,9Iz,?1FM2;1p

(二)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力,不越权; v8.8Rb1:6VH,7Q

(三)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I8=20A3=5ai9:8V

(四)不从事损害本会合法利益的活动; i5;6GE4:1Gi7?4e

(五)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会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H7+8Up,:6NK,:8o

(六)谨慎、认真、勤勉、独立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 K4-8nI5:5Jf2?2h

(七)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p3~3FP5:4Vv1!5D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 V3!4bD,7qh8?4i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s4!6uP9:5OP2?8c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 C4-8Wn,;6mI920

(三)决定名誉职务人选; N5!3Wm3!5vj1-,Z

(四)筹备召开会员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P71Zt8+6mP4-2o

(五)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O,=7No1:8xO1~8u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g5+5hN3~9ME3+6o

(七)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 j,-6Pa720A2:9m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X2+2RB5?9pV8!,c

(九)领导本会所属机构开展工作; O8!1W0,;4Hn6?4s

(十)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L7.9NX6=5zY22c

(十一)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S8.7BT9.4Vh,.5R

(十二)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等重要的管理制度; h9+7Di4?3Uy9+7O

(十三)决定本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j8.7DF24xY3!4c

(十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s3+80X8=1cX7;6Y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V,7km8+5yM1=1T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c3+8YM7?8AK7;8h

理事每届3次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n2~9Rd6=7EB4=7W

第二十九条 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u4:7eh,:1Dj3.9Q

负责人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常务理事中产生。 N6=9OA7.7Al3!1C

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 m7=5xw9!9Nd8~6l

第三十条 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按得票数确定当选人员,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总票数的2/3。 H7.8HQ,:4On2~2e

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通讯会议不得决定负责人调整。 Q3:4V07.5ag2?,h

第三十二条 经会长或者1/5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D9.6Uj,8VE,3O

会长不能主持临时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M69db22CN6;2z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O4+6uw3+3JQ87j

第三十三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为35-43人,且不超过理事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四、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项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r8-9jX,~8Zm1:1D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相同,与理事会同时换届。 r57mi,+9NY7~1f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k3:,zY7?1sh4=6G

常务理事每届4次不出席常务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常务理事资格。 x11Tv6-1nR72Y

第三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6个月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P2?,vN2+9Dt3=6r

第三十五条 经会长或1/3以上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F,?,Qz5=,Ve9:9H

会长不能主持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1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K6=3tv4!9ii9;3V

第四节 负责人 v55tI5!8ma2.6u

第三十六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1名,副会长不超过13名,秘书长1名。 y3=2Ft9~8NS7?,f

本会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i2=3dZ6~2Jk6:7m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X5+9SN4:2iu,-6o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x4,Fn5-7Ds4?7H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在本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b9~1Bx8-4EL7~5Y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年龄不超过65岁; d3;7Va6;7Cf3+5V

(五)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08+4iG7?2uF4!,j

(六)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C7;,Te6.,kt,=4o

(七)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U1~8Nz8;3eA9!8H

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会长、秘书长,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并不得来自同一会员单位。 Q,.4Gg8?2wi6-50

第三十七条 本会负责人任期与理事会相同,连任不超过2届。 c7:2GO3:3sl8~9F

第三十八条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I2!,VM9?4iB,:7y

因特殊情况,经会长推荐、理事会同意,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w2!,zG1!8gh,:3d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q,+1EN8?4vv7-8Q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Q8.,jC1!7dQ7-2f

第三十九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负责人被罢免或卸任后,不再履行本会法定代表人的职权。由本会在其被罢免或卸任后的20日内,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C3+1Rr5:2Ze3!9K

原任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本会可根据理事会同意变更的决议,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6+50b6!8Bh2:9A

第四十条 会长履行下列职责: q2;1TA1+,YO6+7k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X9:2Ll2:9oz1.2O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T5?1Mx4.1IX87v

(三)向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 R7!8My5!4eo48S

会长应每年向理事会述职。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委托或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推选1名副会长代为履行职责。 r9?9zX8+7jp8~9p

第四十一条 副会长、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责: A6+,Xi7;,wP6=3z

(一)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M7;2gT4~6ty1-2Q

(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p2!,rK,!6KK7!7Z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X4-9zX1;2PU,.6t

(四)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c8=,VJ77pR7+4U

(五)拟订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v3=7rZ5=6Zy8?5X

(六)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I,2AJ7;3EJ6;1C

(七)拟订内部管理制度,报常务理事会批准; r87BS2-4pJ4?2k

(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V9?8SZ,6Dw3=9r

第四十二条 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纪要。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有出席会议成员核签。会议纪要、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或备查,并至少保存10年。 P3=7Mr1!7jR,:4T

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在20日内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经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通报或备查。 f3.4bu5;20N1=1k

第五节 监事会 V8-9vk6;5Hc13T

第四十三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4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监事3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监事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q9~5JU,;2xA48e

本会接受并支持委派监事的监督指导。 O2~6pF7+6Dj5=7I

第四十四条 监事的选举和罢免: a2;3cT2;6ng9?,I

(一)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N5~,NR9;3Nv1;6a

(二)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 m6=9ry6~9iV3:7d

第四十五条 本会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本会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h7?3Iy9+4Sa8!,c

第四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Q1:6KL73FS3.6p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 M6~4LV8.5jX2.8f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执行本会决议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会员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b2!8Nr5=7mM3+7n

(三)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l8;6AA1+1xU3=6b

(四)对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 D6!3CE9~6JD5~6J

(五)向党建领导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M8:6pi1:5Xj4?3D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s,1gq9;4Zj3-5C

监事会每6个月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I1=9Db,:5lG7.1q

第四十七条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T5?,xn6?1nb5.2q

第四十八条 监事会可以对本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会承担。 V7:4Pw2.80t1:7Z

第六节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v1.3rm9=4IW14Z

第四十九条 本会在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定章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登记证书,在本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V,?7uU6~1Dj,.5Q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冠有本会名称的规范全称,并不得超出本会的业务范围。 T67WS4.,bd9!1l

第五十条 本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Y1?,Yu,3hg2.1N

第五十一条 本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不得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不得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并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处”、“办事处”等字样结束。 g1:1KA9:7ON7-9X

第五十二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负责人,年龄不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R82vt19qw4~5D

第五十三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财务必须纳入本会法定账户统一管理。 l8-3zy8=9A09-1q

第五十四条 本会在年度报告中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有关情况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Y5-1kc,;2NE5?2k

第七节 内部管理机构和矛盾解决机制 Q5?1nS3~1Ce3-6h

第五十五条 本会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管理规程。建立《会员管理办法》、《会费管理办法》、《理事会选举规程》、《会员大会选举规程》、《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等制度和文件。 V,3oR2.2Xa6.7v

第五十六条 本会建立健全证书、印章、档案、文件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将以上物品和资料妥善保管于本会场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e5.6eo3:8lW12M

第五十七条 本会证书、印章遗失时,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在公开发布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重新制发或刻印。如被个人非法侵占,应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 m5.,gd9;4dW6!2L

第五十八条 本会建立民主协商和内部矛盾解决机制。如发生内部矛盾不能经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 W6-4gW8?3lc8=4t

第五章 党建 Y63DY1-7tO53P

第五十九条 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v6~3HI3=50D3?2J

第六十条 本会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组织。 O4;1WF6~70O8-7X

第六十一条 本会党组织是党在本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基本职能是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本社会组织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 v5?7CT,.7YS850

第六十二条 本会换届选举时,应先征求党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审核意见;本社会组织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 s,!6Yq2~2dh9~8Q

第六十三条 本会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支持党组织建设活动阵地。 Z86JX21FI5-,T

第六十四条 本会支持领导班子与党组织领导班子交叉任职,优先推荐社会组织领导班子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党的组织以及纪检组织领导。 T9.8rE,+4Cf9.6i

第六十五条 本会支持党组织对社会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支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R41fY8=1KN,;6I

第六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p7~7cy17Tl3!7L

第六十六条 本会收入来源; o,?40m2=8wB5+8J

(一)会费; V1.7zO3-5oM3?1i

(二)捐赠; q6=4Eu2!9MZ8~6n

(三)政府资助; l5+4oA,+,IQ6.9x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提供服务的收入; n31KG1.6Wv7-8P

(五)利息; H3.2Bj6?3zf71m

(六)其他合法收入。 v9;1XM5+4Qw7=6B

第六十七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B1;4Bd9-2Tl4=6W

第六十八条 本会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非营利事业。 P,~,KA2=5Zu5=,t

第六十九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M1~2Di6:2BZ2!3W

第七十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F53MI2;3Yc1+3r

第七十一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P5~4cr2~,Sx,-4k

第七十二条 本会重大资产配置、处置须经过会员大会或者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 S6?2Ry1-7vn4~2Q

第七十三条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社会团体遭受损失的,参与审议的理事、常务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常务理事可免除责任。 T1?7IO,+1QL,4T

第七十四条 本会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z5!9wQ,+5ft5;,q

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本会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本会发生违法行为或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W4+9Gl5?4wR1=6f

第七十五条 本会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本会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L2;7cY2=8Pi2!4K

第七章 信息公开及信用承诺 q72JG1!,bL51T

第七十六条 本会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建立信息公开事项制度,及时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信用承诺、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可提供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等信息。 N3+4jW8;6Sf4.3d

本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经常务理事会任命或指定1名负责人作为新闻发言人,就本组织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新闻发布内容应由本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审定,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Z8-,ce6!,yO5?6D

第七十七条 本会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等建立相应承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信用承诺内容。 P3;5Uv5=6Di4:7l

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g1.4je8.3xE9?9e

第七十八条 对本会章程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o9:,hn8~8iI6:5S

第七十九条 本会修改章程,经会员大会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后,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在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i8-3AC8!2rq6.8J

第九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B6.7xq2?9Gb2=2x

第八十条 本会终止动议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E,~,Et5.7KL9~4y

第八十一条 本会终止前,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m5?8AL,=5Ze4.9T

第八十二条 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K98Uj8;6YX5+6h

第八十三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党建领导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或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 R7:,iM9=3BM1~9H

第十章 附则 d,6im1=5Nq5:,A

第八十四条 本章程经2021年6月10日第五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I4-6Ad3~90H1-3Y

第八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F4-8BN2!4NM9;9o

第八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m,-2a05+,Xd8+3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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